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张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0202/2024-544167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03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稿解读】关于《张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4-05-03
  • 字号:
  • |
  • 打印

一、政策背景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具有积极作用。

二、决策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结合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决策机关研究确定,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编制过程

2024年2月,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2024年度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面向全区各镇办、各相关部门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根据区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结合各部门单位报送情况,区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决策事项建议进行分析研究,拟定《张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4月17日,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通过,并于公布前经区委同意。

四、主要内容

《张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1项内容,为《张店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

五、下一步打算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1.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以及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调整等情况进行增加或者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