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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张店区中风险区的通告
索引号:
12370303MB289196XT/2022-529175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24
发布机构:
张店区融媒体中心
关于解除张店区中风险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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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关于解除张店区中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0月22日0时起,解除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冢子坡生活区13、14号楼中风险区,张店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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