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印发《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应对极端天气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张店区融媒体中心
发文字号
张融字〔2022〕5号
索引号
12370303MB289196XT/2022-5333236
成文日期
2022-05-16
发文日期
2022-05-18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应对极端天气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室:
现将《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应对极端天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工作落实。
淄博市张店区融媒体中心
2022年5月16日
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应对极端天气工作方案
为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确保新闻舆论宣传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传输,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信息,根据国讯办〔2022〕3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防指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工作的通知》、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要求,根据中共张店区委办公室,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和重要部署社会宣传动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防汛抗灾工作。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在第一时间发布最新气象预报,及时报道我区防汛抗灾情况。建立健全安全播出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信息。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防汛工作,成立区融媒体中心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主任张洪波任组长,副主任焦裕山、胡安忠、刘军、张梅、王晓萍、孙秋兰、高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部署、监督和管理全中心的防汛工作,统一指挥、预警、防范,负责通过电视、APP、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信息。
三、工作机制
(一)启动应对极端暴雨天气及时发布信息机制。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预警级别,区融媒体中心负责通过电视、APP、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信息。预警信息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
Ⅰ级:在中心接到预警信息后,15分钟内,电视字幕、APP、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等平台的部室负责人,按照预警信息发布要,求进行广泛发布,并在预警信息解除前持续通过电视游动字幕滚动播发。
Ⅱ级:在中心接到预警信息后,30分钟内,电视、APP、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等平台的部室负责人,按照预警信息发布要求进行,广泛发布,并在预警信息解除前持续通过电视游动字幕滚动播发。
Ⅲ级:在中心接到预警信息后,45分钟内,电视、APP、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等平台的部室负责人,按照预警信息发布要求进行,广泛发布。
Ⅳ级:在中心接到预警信息后,60分钟内,电视、APP、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等平台的部室负责人,按照预警信息发布要求进行,广泛发布。
(二)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做到统一领导、部门联动,明确责任、有效预防,保障人员安全,设备正常运行,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1、与区防汛指挥部、区应急局建立灾害信息发布通道,确保灾害信息及时、通畅地播出,做到及时准确报道我区气象信息及防汛工作等情况。及时播报区委、区政府防汛抗灾工作部署,做好广播电视、新媒体防灾抗灾宣传,及时报道受灾群众安置及灾后生产、生活等情况。
2、各部室工作人员要在应急防汛期加强值守,时刻防范连续暴雨造成洪涝灾害,密切关注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增加对演播室、设备机房、播出机房、配电室及围墙等部位的日常巡视。在应急响应期间各部室负责人要深入值班一线,带领本部门人员做好值班工作,按照重要保障期的标准加强值守,每班至少两人,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值班人员的绝对安全,保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3、区融媒体中心全体职工在开展工作时,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一定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采访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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