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人防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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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34931892509/2020-510725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 |
各镇、街道办,区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淄防办〔2020〕25号)文件精神及“张店服务”品牌创建中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9月份“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在全区广泛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月活动,为持续提升全区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深度、广度和社会知晓度,现对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
把人防教育贯穿于全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教育之中,使广大干部、职工、学生、居民牢固树立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掌握基本的防空防灾常识和技能。
二、基本形式
(一)人防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
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大、中型企业结合法治宣传教育、形势教育、安全教育等活动开展人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播放人防宣传教育片、制作人防宣传教育展板等进行渗透性教育,推进“进机关、进企业”互动化。把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校培训课程,作为“进机关”的重要阵地,培训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期间应安排一次人防教育课。通过教育,努力强化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观念、人防意识。
(二)人防宣传教育“进学校”
结合军训、安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对全区在校学生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和防护技能训练,学校要将人防教育作为教育教学重要内容,安排好课时、设计好课程。要以人防基础知识和防护技能训练为主,创新教学方式,推进多媒体教学、形象化教学和主题活动教学相结合,提高教学针对性。通过教育,掌握基本的防空防灾知识和必备的防护、自救、互救技能,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
(三)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
在全区社区通过设置一处人防宣传牌、培养一名宣传员、发放一张明白纸、倡导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等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的人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播放人防宣传教育片、开设宣传栏、发放人防宣传材料等形式,把人防宣传教育融入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文体广场等文化设施之中。通过教育,使居民增强人防意识,掌握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基本技能,努力提高遇敌空袭和发生灾害事故时的生存能力。
(四)人防宣传教育“进网络”
充分发挥张店区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这一信息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更新人防动态,向广大党员群众宣传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普及人民防空科学知识,交流人防工作经验,更好地促进人防工作开展。强化媒体宣传引导,通过手机报、爱张店APP等新媒体发布人防宣传教育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宣传效果好的优势,搭建起人防宣传教育平台。
三、组织实施
人防教育遵循长期坚持、循序渐进、全面普及、注重实效的
原则,坚持与国防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与公共
安全教育相结合,采取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普及教育与重点教
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法,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
的教育内容和形式,分类组织实施。
党校的人防教育,由院校组织实施;在校学生的人防教育,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人防教育,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社区居民的人防教育,由街道办事处的各个社区组织实施。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纳入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特别要纳入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内容;广播电视等主管部门要协助开展人防教育。人防教育实施单位要认真贯彻有关要求,制定开展人防教育的具体方案、计划和措施,安排足够的教育时间,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确保教育效果,扎实落实人防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网络工作,使人防宣传教育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人防宣传教育是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部门和教育实施单位要居安思危,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促进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二)利用资源,创新发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打造人防宣传教育阵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选择、有侧重的制定人防宣传教育计划和措施,找准宣传亮点,形成长效机制。
(三)总结经验,推广成果。总结人防宣传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人防主管部门报送人防工作动态和活动成果,请各单位将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于9月25日下午5:00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至张店区人防事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727130。
附件1:人民防空知识明白纸
附件2: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材料
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