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张店区2020年第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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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0-19707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发〔2020〕81号)及《关于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张人社字[2020] 29号)文件要求,经初审、复核的结果,张店区各镇、街道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24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9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实名向张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533-2868869;2180787(传真)
邮箱:zdqjybjyk@zb.shandong.cn
张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