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123号建议《关于落实外包及派遣人员相关人才政策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123
建议人: 王宁
主办单位: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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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外包及派遣人员相关人才政策问题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实施细则》中发放范围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7月26日《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组发〔2022〕16号)下发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就职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另行规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就业登记后全职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现针对劳务派遣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目前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各区县只是政策的执行部门,具体的细则由淄博市相关部门制定,但我局已积极向上级反映代表的诉求,目前尚未出台细则,建议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一如继往对人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关于落实外包及派遣人员相关人才政策问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