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64号建议《关于“公进民退”政策中教师的编制问题》的答复
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64
建议人: 刘晓楠
主办单位: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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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进民退”政策中教师编制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八条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应当遵循凡进必考的原则,因此公立学校教师编制需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招聘形式进行选拔。

依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15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在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时,可以在保证就业公平的前提下灵活采取面试等多种方式招聘。

如民办教师队伍中优秀的教师,符合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招聘要求,可以报名参加高层次进紧缺人才招聘或校园招聘,依据公告要求报名,按照相应的考试形式进行考试即可。

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关于“公进民退”政策中教师的编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