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职业介绍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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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5-553729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7-09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职业介绍服务指南
一、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通过,2015年4月修正);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7月国务院令第700号);
4、《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2015年7月通过)。
二、服务对象
用人单位:依法具有用人单位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招用工的真实意愿;
个人:年满16周岁,具有求职的真实意愿。
三、服务内容
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有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供求信息。
四、服务流程
线上: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注册“山东公共招聘网”,按要求填写和上传单位招聘信息和个人求职信息,线上进行沟通对接;
线下:工作人员根据求职人员的求职意向或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招聘登记手续)的需求意向进行职业介绍、岗位匹配;求职人员(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求职者)联系面试。
五、承办科室
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六、联系电话
0533-2158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