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张店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核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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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3-537176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和《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的文件规定,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2022年张店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进行审核,共47家小微企业104人符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条件(详见附件),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33-2868869。
附件:2022年张店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花名册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