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23N/2023-538524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2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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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

为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决定开展2023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总体时间控制在202391日至1131日,依据进展情况适时调整。本次社保稽核全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各单位按稽核材料清单扫码见附件1--4现场至第三方

报送地点:

稽核一组:张店区南西六路淄博市创业孵化中心(原劳动大厦)B609

稽核二组:张店区北京路中欧国际大厦A23152316

二、 稽核对象

区直参保部分企业扫码见附件5)。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稽核清单报送材料,参保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稽核相关业务工作。随时关注QQ群、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的通知要求。

2、核定工作主要采取线下审核、数据比对的稽核方式

本次社保稽核全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各参保单位将稽核所需材料(扫码见附件1--4),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指定地点,对报送材料出现错误,要及时根据第三方说明的情况,及时修改反馈提供正确的纸质材料对于多次报送仍不达标或拒绝报送的,将视情况报送劳动监察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3、稽核数据反馈后,各单位对第三方核定的稽核数据要认真核对,确保稽核数据准确无误。各参保单位如实提供稽核所需相关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核定时将与税务数据进行比对,若发现单位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存在疑问或与税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将进行事中或事后重点稽核。对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我中心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相关规定移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税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4、为确保工作进度,各参保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因不按时报送材料产生的后果各参保单位自行承担。

5、分组及咨询电话、QQ群:

稽核一组:山东博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666702747

联系人:桑老师 联系电话:13969391048

 

稽核二组:淄博诚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13964379268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053330273

附件:

附件1:稽核资料清单

附件1-1:社会保险征缴稽核报表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自查报告模板

附件4:花名册

附件5:稽核单位名单

 

扫码下载所有附件1-5

 

 

 

 

 

 

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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