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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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2-529089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2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年度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 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3. 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组织落实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市级统筹制度。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
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6. 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全区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7.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
8. 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区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9.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
10.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 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 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3.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单位构成看,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淄博市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3、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4、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5、淄博市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974.8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7.76万元,下降1.45%。主要是2021年绩效奖未发放,奖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5,97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5,974.67
万元,占100.00%。
(二)收入决算具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5,974.6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87.90万元,下降1.45%。主要是2021年绩效奖未发放,奖金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3、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5,97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7.15万元,占34.93%;项目支出3,887.67万元,占65.07%。
(二)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基本支出2,087.1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13.00
万元,下降9.26%。主要是2021年绩效奖未发放,奖金减少。
2、项目支出3,887.6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25.39
万元,增长3.33%。主要是2020年招聘工作经费年底未拨付,于2021年年初拨付,招聘工作经费增加。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74.8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7.76万元,下降1.45%。主要是 2021年绩效奖未发放,奖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4.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7.76万元,下降1.45%。主要是2021年绩效奖未发放,奖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4.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66.75万元,占86.47%;卫生健康(类)支出107.34万元,占1.80%;农林水(类)支出536.03万元,占8.97%;住房保障(类)支出164.69万元,占2.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094.37万元,支出决算为5,97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和居民财补未列入决算。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39.66万元,支出决算为
1,26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神文明奖、取暖补贴等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以及2021年社保中心财务合并至局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下项目变更为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9.32万元,支出决算为22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招聘工作经费年底未拨付,于2021年年初拨付,招聘工作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6.20万元,支出决算为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22.06万元,支出决算为40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中心财务合并至局机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下项目变更为行政运行。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年初预算为42.67万元,支出决算为2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仲裁人员办案补助停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96.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6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功能区划转,部分项目涉及人员划转至其他功能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9.59万元,支出决算为76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中机关财政补贴项目664.96万元列“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决算中此科目报错,因此列入本科目;二是2021年6月社保中心财务合并后,事业单位离退休变更科目,调整为行政单位离退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2.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6月社保中心财务合并后,事业单位离退休变更科目,调整为行政单位离退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6.81万元,支出决算为15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化。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列支职业年金预算,15.21万元为退休人员补缴的职业年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购置就业服务小程序。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
(项)。年初预算为1,7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和个人按照“助企纾困”政策对社保进行缓交或少交,导致企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申报补贴金额减少以及跨年支付。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招聘不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
(项)。年初预算为279.1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实际参加见习时,存在见习人员提前入职或离岗、申请材料不完整等情况,不符合发放条件。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
(项)。年初预算为1,2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财务状况不佳、非正常经营等原因导致符合政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减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7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奖励专项资金,年初未列入预算。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26万元,支出决算为3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9万元,支出决算为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此项目预算不足,追加预算。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56万元,支出决算为4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6月,社保中心财务合并,事业单位医疗科目变更为行政单位医疗。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6月,社保中心财务合并,事业单位医疗科目变更为行政单位医疗 。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6.60万元,支出决算为4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2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年初预算为4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9.95万元,支出决算为16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精神文明奖及增补工资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087.1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人员经费2,00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
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86.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8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节约型机关精神,缩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与2021年预算基本持平,全年支出涉及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7.70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节约型机关精神,缩减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1万元,主要是燃油费、维修费及车辆保险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08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节约型机关精神,缩减支出。其中:国内接待费2.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共计接待10批次、95人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9.04万元,下降31.1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未全部拨付,存在部分欠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符合规定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
求,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谁用款、谁评
价”的原则,组织所属单位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项目支出进行全面自评,涵盖项目29个;涉及预算资金32,285.22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34,37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4,372.37万元。组织对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预算资金24,440.0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区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29个项目中,29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优,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良,0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中。从自评情况看,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大部分项目有序开展,执行和完成情况较好,资金使用比较规范,能够达到项目预期,但也存在部分项目产出指标低于预期、项目实施进展慢等问题。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了2021年度所有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以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运行费、企业退休人员40元补贴等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表。其中,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随2021年度决算向区人大报告。
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58分。全年预算数为238.32万元,执行数为238.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一是在数量指标方面,享受创业担保待贷款微利项目贴息人数达1183人,基本达到项目预期目标;二是经济效益方面,2021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87笔1.3亿元,带动就业2163人,切实给创业者带来了资金支持,以更佳的服务态度、更优的服务质量推动我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我区经济发展,达到了项目的预期目标;三是社会效益方面,及时深入进行政策宣传,运用张店公共就业创业公众号、报纸、电视网络、公交车广告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最新创贷政策和创业典型,帮助广大下岗失业人员解决创业资金的瓶颈问题,达到了项目的预期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有些项目指标尚未完成。按照文件要求,贴息时审核借款人贷款后有无其他单位就业及小微企业吸纳情况,有部分借款人贷款期间去其他单位就业不再符合贴息条件后不予贴息影响了目标完成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综合考虑影响绩效目标的各种因素,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项目预算资金,切实发挥最大效用。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运行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79分。全年预算数为4.92万元,执行数为4.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办公区域运行使用的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及时与物业公司结算,以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力提升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效,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有力保证了我区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
3.企业退休人员40元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58分。全年预算数为1045.91万元,执行数为1045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本年度补贴受益人数为2.18万人;二是以每人每月40元为标准,准时、准确的发放到个人;三是40元补贴的发放提高了退休人员养老金收入,保障了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功能区划转,本区补贴受益人数减少,导致补贴受益人数执行数低于预算数。下一步改进措施:尽量准确预估补贴受益人数。
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汇总表和区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第五部分 附件”。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97.30分,等级为优。从自评情况来看,从自评情况来看,部门履职效能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基本完成,资产管理比较规范,预算完成率为73.87%,基本实现项目预期。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能够合理、合规、有效使用;二是各项就业、社保、仲裁等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三是部门履职得到进一步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上级政策及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执行率不高。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43分,等级为优。
部门评价报告详见“第五部分 附件”。
(五)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区财政局对我部门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随2021年度决算向区人大报告。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9.50分,等级为良。
财政评价报告详见“第五部分 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各类结余。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 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 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 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再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 (项): 反映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 (项): 反映财政为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给予的求职创业补贴,以及为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群体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给予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相关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 反映财政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三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 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三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附 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企业退休人员40元补贴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0]淄博市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实施单位 |
[130001]淄博市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45.91 |
1,045.91 |
1,045.91 |
10.0 |
100.00%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45.91 |
1,045.91 |
1,045.91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每月根据已核算的补贴金额,按时发放到位。 |
确保企业退休人员40元补贴及时发放。 |
|||||||||||||
年度绩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项目产出(50分) |
数量指标 |
补贴人数(万人) |
≧2.6 |
2.18 |
15 |
12.58 |
因功能区划转,导致补贴人数减少 |
|||||||
时效指标 |
补贴每月及时发放 |
及时 |
及时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补贴发放准确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补贴金额(万元) |
≦1045.91 |
1045.91 |
15 |
15 |
|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 |
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收入 |
是 |
是 |
10 |
10 |
|
|||||||
社会效益 |
保障退休人员生活水平 |
是 |
是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
是 |
是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人员满意度 |
≧95% |
96%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7.58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07]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207001]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38.32 |
238.32 |
238.32 |
10.0 |
100.00%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38.32 |
238.32 |
238.32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促进就业创业。 |
项目的有效运行,让辖区内更多的创业人员享受到创业贷款担保政策。 |
||||||||||||
年度绩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项目产出(50分) |
数量指标 |
享受创业担保待贷款微利项目贴息人数(人) |
≧1183 |
1197 |
15.00 |
15 |
申请人数增加 |
||||||
时效指标 |
回收创业担保贷款及时率 |
100% |
100% |
10.00 |
10 |
|
|||||||
质量指标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落实情况 |
优 |
优 |
15.00 |
15 |
|
|||||||
成本指标 |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区级配套资金金额(万元) |
≦238.32 |
238.32 |
10.00 |
10 |
|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 |
给创业者带来资金支持 |
是 |
是 |
10.00 |
10 |
|
||||||
社会效益 |
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资金的瓶颈问题,有效地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 |
是 |
是 |
10.00 |
10 |
|
|||||||
可持续影响 |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
促进 |
促进 |
10.00 |
10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小微企业满意度 |
≧95% |
91% |
10.00 |
9.58 |
业务流程及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
||||||
总分 |
100 |
99.58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运行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07]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207009]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92 |
4.92 |
4.92 |
10.0 |
100.00%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92 |
4.92 |
4.92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办公区域运行使用的费用由我院按时交到物业公司,以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力提升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效,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有力保证了我区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 |
2021年度预算办公区域运行费4.92万元,实际拨付4.92万元,实际支出4.92万元。 |
|||||||||||||
年度绩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项目产出(50分) |
数量指标 |
办公区域用电量(千瓦时) |
41000 |
40986 |
10.00 |
10 |
|
|||||||
时效指标 |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及时率 |
100% |
100% |
10.00 |
10 |
|
||||||||
时效指标 |
支付运行费及时率 |
100% |
100% |
10.00 |
10 |
|
||||||||
质量指标 |
办案规范性 |
优 |
优 |
10.00 |
10 |
|
||||||||
成本指标 |
办公区域运行费(万元) |
≤4.92 |
4.92 |
10.00 |
10 |
|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 |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 |
是 |
是 |
10.00 |
10 |
|
|||||||
社会效益 |
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
是 |
是 |
10.00 |
10 |
|
||||||||
可持续影响 |
仲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
是 |
是 |
10.00 |
10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3% |
10.00 |
9.79 |
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提高维权对象满意度。 |
|||||||
总分 |
100 |
99.79 |
|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淄政发[2015]9号)文件要求,“各区县对本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结合近年来机关养老保险收支情况来看,每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约为1.8亿元,且呈逐年递增趋势。按照现行文件要求,该项目为长期延续项目,由于养老金金额每年按比例上浮,征缴人数变化不大,收支缺口将逐年增大,该项目金额每年将有一定幅度的递增。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确保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支付,完成2021年度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项目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项目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绩效评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评价依据。2、绩效评价应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标准统一。
评价方法为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2)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
(1)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
(2)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评价;
3.分析评价
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每月末,按照当月资金收支实际缺口,财政相关部门将所需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2.项目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全年共申请拨付项目资金24440.00万元,全部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资金使用合规合理,资金支付严格按照预算相关规定拨付,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立项依据充份,有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比较规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顺利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领导重视,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责任明确。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该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2)项目完成质量
确保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完成程度较高。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有效保障了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名称 |
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07]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207001]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4,440 |
24,440 |
24,440 |
10.0 |
100.00%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4,440 |
24,440 |
24,44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每月为机关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提供财政补助 |
按时为机关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提供财政补助 |
|||||||||||||
年度绩效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项目产出(50分) |
数量指标 |
补贴资金受益人数 |
6800人 |
6540人 |
15 |
14.43 |
因功能区划转,本区的离退休人员减少,实际收益人数为6540 |
|||||||
|
时效指标 |
养老金发放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养老金发放率 |
100% |
100% |
15 |
15 |
|
|||||||
|
成本指标 |
财政补助金额 |
24440万元 |
24440万元 |
15 |
15 |
|
|||||||
项目效益(30分) |
社会效益 |
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
是 |
是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 |
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
是 |
是 |
5 |
5 |
|
|||||||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
是 |
是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离退休人员满意度 |
99% |
100% |
15 |
15 |
实际满意度为100% |
|||||||
总分 |
100 |
99.43 |
|
五、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往年结余和当年收支情况,该项目本年度安排资金2.44亿元,且为延续性项目,推算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应有适当上浮趋势。
该项目评价结果依法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明确管理机制,确保养老金发放活动有序开展。
2、建立考核责任制,将养老金发放工作列入考核。
(二)建议
今后我单位将更加细化项目预算方案,力保年初预算的精准性,同时保证全区机关离退休职工的待遇发放的准确性、及时性。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加剧转型,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愈加明显,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养老保障问题备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实现让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的目标,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2021年度张店区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项目主管单位是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实施单位是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
1.主要内容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2021年度,项目主要内容为居民养老金补贴(含基础养老金、多缴奖励、计生补贴、复退军人补贴、高龄补贴)、缴费补贴、丧葬补助金。
(1)养老金补贴。
①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②多缴奖励。对缴费超过15年的居民,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3%。
③计生补贴。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农村独女户夫妻符合领取条件的,给予计划生育补助。
④复退军人补贴。复退军人按服役年限每服役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基础养老金加发3%。
⑤高龄补贴。对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
(2)缴费补贴。区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
(3)丧葬补助金。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标准为800元。
2.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末张店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89万人。2021年度张店区享受养老金待遇人数约2.3万人,使用2021年度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养老金4,436.31万元;实际缴费人数1.82万人,财政缴费补贴资金126万元;丧葬补贴人数751人,金额60.08万元。
本项目的实施,在激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减轻困难群体经济负担、增加待遇领取人员的收入、提高家庭收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1年度社保中心共收到预算资金4,656.78万元,其中财政补贴4,622.31万元,财政代缴资金34.47万元;本项目实际支出财政补贴资金4,661.93万元,其中使用2021年度财政补贴4,622.3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预算分类 |
项目 |
收到金额(万元) |
支出金额(万元) |
财政补贴 |
养老金补贴 |
4,436.31 |
4,475.85 |
丧葬补助 |
60.00 |
60.08 |
|
缴费补贴 |
126.00 |
126.00 |
|
小计 |
4,622.31 |
4,661.93 |
|
财政代缴 |
重残贫困补助 |
34.47 |
34.47 |
总计 |
4,656.78 |
4,696.40 |
二、评价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合同规定履行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际支出情况、会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等。
三、评价方法
项目评价遵循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价工作组采取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开展评价工作。
四、评价结论
根据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89.50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决策指标分值20分,得分17分;过程指标分值26分,得分25分;产出指标分值28分,得分26分;效益指标分值26分,得分21.50分。
五、存在问题
(一)存在绩效目标与项目年度计划不相符的情况
2021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数量指标为补贴受益人数大于等于4.3万人,且不包含享受缴费补贴人数。根据申报表中的项目测算依据,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人数约1.5万人,缴费补贴人数1.9万人,重残贫困补贴约0.07万人,丧葬补贴约0.07万人,总计约3.5万人,数量指标与项目测算依据不相符。
(二)编制预算无明细
由于2021年度内基础养老金提高及淄博市功能区规划调整的影响,人社局于2021年9月向张店区财政局提交的追加1,500万元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无明细核算内容,具体编制依据无明确标准。
(三)资金使用审批支付手续不够规范,审批程序不够严谨
在对本项目财务收支凭证进行现场评价的过程中发现,项目资金存在审批程序不够严谨的情况。社保中心基金账套2021年8月10号凭证中一笔11,334.66元的支出,后附转账支票存根日期为8月23日,已审批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发待遇农信拨付单据》显示拨付日期为8月26日,支付时间早于审批日期。
(四)基础资料不准确
实施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支付明细金额与财务账载中实际支付金额存在差异,待遇领取人员名单不准确。
(五)政策宣传不到位
在社会调查问卷中发现,参保居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财政补贴政策了解不够清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群众中的影响力不够。
电子调查问卷中“您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财政补贴政策吗?”一题的答案显示,有13.81%的被调查对象反映不太了解,有2.17%的被调查对象反馈完全不了解;针对“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的宣传、普及是否满意?”一题的回答,有3.16%的被调查对象反映不太满意;针对“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标准是否满意?”一题的答案显示,有6.31%的被调查对象反馈不太满意,有0.99%的被调查对象反映非常不满意。
六、意见和建议
(一)设置绩效指标时应考虑项目实施内容,并与项目测算依据保持一致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参照往年收支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变化等增减变动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准确地对项目进行预测,年度指标明细与项目内容及测算依据相呼应。
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是一个“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闭环系统。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起点。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应切实改变传统预算管理模式,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应充分认识到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是必须长期坚持并逐渐向深入推进的一项工作,加强业务和人员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能力水平,从而整体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内容、范围、方向、效果等紧密相关,编制预算时要掌握项目相关标准和发展水平等基准数据信息,依据国家和政府特定时期的政策,根据项目特点、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内容,确定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以定量和定性指标对总体绩效目标进行分解表达,确定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值。
(三)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加强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监督
资金审批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先审批后支付的程序。严谨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切实履行复核和监督之责,保证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的规范,保证资金安全运营。
(四)规范保存各项资料
针对社保系统信息更新对基础数据的影响,建议实施单位业务科室向财务科室提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拨付单据》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汇总单据》等单据的同时,一并提交各项支出的明细表格,便于后期审核或查询使用。同时,实施单位应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各类文件分类保存,对于电子文档应专门存放保管。
(五)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组织力量深入乡镇街道、社区村庄,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积极向参保居民讲解缴费政策。
宣传重点主要包含两方面:一方面为帮助未参保人员进一步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居民养老的有益之处,告知如何参保、去哪里参保等,动员广大居民踊跃参保、缴费,共享党的惠民政策;另一方面为已参保人员面对面解答参保续保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告知缴费方式、待遇领取等相关办理方式及途径等,确保参保率稳步上升。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参保意识,营造良好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氛围,多多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活动可以有效帮助城乡居民去除政策盲点,为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民参保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