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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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23N/2022-523925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促进全区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划、指导、管理和职业(人才)介绍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区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的就业政策、规定,编制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
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宏观调整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政策和办法,统一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管理协调博士后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评审、推荐和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落实招才引智政策并组织实施紧缺专业
人才的引进招聘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拟订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出国(境)培训项目及人员的审核、备案和来我区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管理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审批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初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制定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上报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项目,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并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全区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
(十二)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转业军官管理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有关政策的落实工作;编制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五)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十六)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及档案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全区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纳入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均35879.06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等;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3587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879.06万元,占100.00%。
三、关于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支出预算为3587 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9.43万元,占5.43%,项目支出33929.63万元,占94.57%。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35879.0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5879.06万元,占100.00%。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279.88万元,占98 .33%;卫生健康(类)支出67.65万元,占0.19%;农林水(类)支出400.00万元,占1.11%;住房保障(类)支出131.53万元,占0.37%。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879.06万元,比上年减少11288.10万元,下降23.93%,主要 原因是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项目2022年未列入预算,故2022年预算金额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5879.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279.88万元,占98.33%;卫生健康(类)支出67.65万元,占0.19%;农林水(类)支出400.00万元,占1.11%;住房保障(类)支出131.53万元,占0.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62.84万元,比上年增加523.18万元,增长62.3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财务合并,人员费用和基本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66.50万元,比上年减少12.82万元,下降7.15%,主要原因是招聘工作经费等项目预算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16.00万元,比上年减少606.06万元,下降97.43%,主要原因是社保中心财务并入局机关,相关支出列入行政运行。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支出8.75万元,比上年减少33.92万元,下降79.49%,主要原因是2022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人员办案补助项目不再列入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支出1400.28万元,比上年减少96.16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代发退休教师生活补贴、职教幼教生活补助预算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757.09万元,比上年增加687.50万元,增长987.93%,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财务合并,社保中心退休人员及机关离休人员工资加入本科目。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50.33万元,比上年增加13.52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是新增招录在职人员。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131.53万元,比上年增加131.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未列入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2576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320.00万元,增长5.40%,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情况测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项)支出869.00万元,比上年减少2501.83万元,下降74.22%,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上级下达资金列预算,后期将根据实际情况
予以追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支出68.60万元,比上年增加68.6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役士兵公益岗上半年工资纳入预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4580.50万元,比上年增加1348.49万元,增长41.72%,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参保和发放人员测算,2021年年初预算不足,年底进行了追加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8.46万元,比上年增加5.67万元,增长203.23%,主要原因是新增招录在职人员。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7.65万元,比上年增加39.09万元,增长136.8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财务合并,社保中心人员费用并入。
15.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支出40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31.53万元,比上年增加11.58万元,增长9.65%,主要原因是新增招录在职人员。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1949.43万元。主要用于:
1.人员经费1859.00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
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生活补助等。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经费、社会福利和救助、
离退休费等。
2.公用经费90.43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8.00万元,比上年减少1.78万元,下降18.20%,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未单独设立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比上年增加0.30万元,增长3.90%,主要原因是2021年劳动监察大队车辆部分费用列入办公费用。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系统中未对公务接待项目取数,公务接待2.08万元已列入办公经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
十、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及名称 |
37030322P350002100018创业担保贷款区级贴息 |
主管部门 |
207-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单位 |
207001-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年度资金总额 |
400万元 |
||
年度绩效 |
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符号 |
值 |
单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贴息人数 |
≥ |
2384 |
人 |
质量指标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落实率 |
= |
100 |
% |
|
时效指标 |
回收创业担保贷款及时率 |
= |
100 |
% |
|
成本指标 |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区级配套资金金额 |
≤ |
400 |
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
文字描述 |
|
促进 |
社会效益指标 |
帮助广大下岗失业人员解决创业资金的瓶颈问题,有效地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 |
文字描述 |
|
有效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
文字描述 |
|
促进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小微企业满意度 |
≥ |
95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及名称 |
37030322P09000310008R招聘工作经费 |
主管部门 |
207001-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单位 |
207-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年度资金总额 |
120万元 |
||
年度绩效 |
为事业单位招聘到合适的优秀人才,让事业单位能更好的发展运作。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符号 |
值 |
单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录用人员数量 |
≥ |
110 |
人 |
质量指标 |
面试质量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
文字描述 |
|
符合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笔试面试工作 |
文字描述 |
|
按时 |
|
成本指标 |
事业单位招聘费用 |
≤ |
80 |
万元 |
|
成本指标 |
校园招聘费用 |
≤ |
40 |
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实现社会人才和事业单位的最佳配置 |
文字描述 |
|
实现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我区人才发展 |
文字描述 |
|
推动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的满意度 |
≥ |
95 |
% |
就业人才对我区招聘工作的满意度 |
≥ |
95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及名称 |
37030322P020010100117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 |
主管部门 |
207-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单位 |
207001-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年度资金总额 |
182.88万元 |
||
年度绩效 |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用编制外用工人员,缓解人员不足,保障就业、社保正常运行,更好地为办事群众服务。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符号 |
值 |
单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用人员数量 |
≤ |
32 |
人 |
质量指标 |
临时人员工资发放正确率 |
= |
100 |
% |
|
时效指标 |
临时人员工资发放及时率 |
= |
100 |
% |
|
成本指标 |
全年支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和保险金额 |
≤ |
182.88 |
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增加就业岗位 |
文字描述 |
|
增加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服务水平 |
文字描述 |
|
提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大厅整体管理水平 |
文字描述 |
|
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办理业务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及名称 |
37030322P21000110003Y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用 |
主管部门 |
207-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单位 |
207001-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年度资金总额 |
19.8万元 |
||
年度绩效 |
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专项能力考核、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现培训一人、鉴定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符号 |
值 |
单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加职业能力鉴定人数 |
≥ |
5000 |
人 |
质量指标 |
鉴定考试合格率 |
≥ |
95 |
%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年度鉴定计划 |
文字描述 |
|
按时 |
|
成本指标 |
鉴定考试费用 |
≤ |
19.8 |
万元 |
|
成本指标 |
职业技能竞赛费用 |
≤ |
6 |
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
文字描述 |
|
促进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通过提升就业率,促进社会稳定 |
文字描述 |
|
促进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评审人员满意度 |
≥ |
90 |
% |
用人单位满意度 |
≥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及名称 |
37030322P22000110002H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 |
主管部门 |
207-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单位 |
207001-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年度资金总额 |
26420.00万元 |
||
年度绩效 |
确保2022年度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保障退休人员利益,保障离休人员基本生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符号 |
值 |
单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资金受益人数 |
= |
6544 |
人 |
时效指标 |
养老金发放及时性 |
文字描述 |
|
及时 |
|
质量指标 |
养老金发放率 |
= |
100 |
% |
|
成本指标 |
财政补助金额 |
≤ |
26420 |
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
文字描述 |
|
显著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
文字描述 |
|
显著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
文字描述 |
|
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离退休人员满意度 |
≥ |
99 |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本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本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
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
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部门所属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本部门所属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三公”经费: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员经费和基本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人社部门办公类项目支出,包括招聘工作经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费、数字档案工作经费等。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用于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安排的项目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如技师补贴支出、基层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开支的退休费。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 项):指按规定确定的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指按照规定用于退役士兵公益岗位人员工资和保险等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对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助。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
三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十二、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指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三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