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2022年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23N/2022-524232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03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发布日期:202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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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人社局2022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清单
类别 序号 工作事项 具体任务及目标 完成时限 文件依据 牵头科室 责任单位
1. 承担市对区综合考核任务情况 1 稳就业保就业 2022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 2022年底 《关于印发〈2022年度区县、市直部门单位和园区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淄考办发〔2022〕1号) 就业失业科 就业中心
2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贯彻落实全面参保计划,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率。 2022年底 养老保险科 社保中心
3 抓好农民工工资保障 1.在建工程实现监管平台实名制、分账制100%覆盖。2.拖欠工资案件按期办结率100% 2022年底 劳动关系科 劳动监察大队
2.六大品质提升工程重点任务 1 以创新落实推动双创品质提升--构筑优厚人才发展环境 以更大力度落实“人才金政37条”等政策,年内引进大专及以上毕业生8000人以上。 2022年底 《关于贯彻“创新落实年”要求聚力实施六大品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张发〔2022〕3号) 人才开发科 就业中心
2 以创新落实推动民生品质提升--统筹社会保障、守牢民生底线 坚持就业优先,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年内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 2022年底 就业失业科 就业中心
3.本单位行业系统内市下达的重点工作以及其他重点业务工作 1 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计划1300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2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1100个,6月底前完成全部人员上岗。 2022年6月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1]137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1号) 就业失业科 就业中心
4.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 1 依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每年发布1次职业工资指导价位,引导用人单位合理调整工资水平,依法查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无故克扣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 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做好年度薪酬调查工作,转发市局职业工资指导价位。 2022年底 《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 劳动关系科  
2 通过举报投诉查处、劳动用工年检、专项检查等措施,督促用人单位合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100%,欠薪线索均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置完毕。 2022年底 劳动关系科 劳动监察大队
4.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 3 严格落实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要求,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加大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等群体安置力度,不断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到2024年,新增城乡公益性岗位不少于3000个。 严格落实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要求,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加大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等群体安置力度,不断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新增城乡公益性岗位不少于1300个。 2022年6月底 《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 就业失业科 就业中心
4 强化灵活就业人员保障,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新增1处规范化零工市场,每年为5000人次以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对于符合劳动关系确立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保障其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 2022年底 劳动关系科 劳动监察大队
5 2022年计划规范建设1处零工市场。完成城北人力资源市场升级改造。计划打造集务工交易、公寓、餐饮、便民服务四大功能区为一体的淄博市务工交易集散中心。开工建设淄博人力资源低碳智慧产业园,集农民工培训中心、人力资源交易中心、商业、办公、公寓、酒店为一体的多功能的服务中心,可满足务工人员生活、求职所需。 2022年底 就业失业科  
6 继续实施“十万大学生集聚计划”,不断加大高校毕业生招引力度,三年引进高校毕业生2万人以上; 继续实施“十万大学生集聚计划”,不断加大高校毕业生招引力度,年内引进高校毕业生8000人。 2022年底 人才开发科 就业中心
4.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 7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重点推进小微企业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按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三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亿元以上,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均达到1.2万人左右。 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体系,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降低反担保门槛,积极推行免除反担保方式的纯信用贷款,年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2亿元,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均达到1.2万人左右。 2022年底 《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 就业失业科 就业中心
8 积极推行电子劳动合同,到2024年,电子劳动合同覆盖辖区规模以上企业,建筑工程领域企业覆盖率达到100%。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制度全覆盖专项行动,发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作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全流程实施动态监管,确保新开工建筑业项目农民工100%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上级要求,安排部署,优化网上签订流程,提高签订流畅度和安全性,不断提高电子劳动合同覆盖率。 2022年底 劳动关系科  
9 加强工伤保险领域参保监管,实现新开工建筑业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到达100%。在建工程实现监管平台实名制、分账制100%覆盖,及时消除各类预警信息。依法处置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确保规定期限内办结率100%。 2022年底 劳动关系科 劳动监察大队
10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鼓励引导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扩大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覆盖面,参保人员各项待遇按时足额保障。推广“视频帮办”办理业务新途径,扩大网上办理业务覆盖面。 对灵活就业人员信息进行摸底,推广宣传全面参保计划,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率,优化业务经办系统功能,开拓“网上办”“视频帮办”业务途径。 2022年底 养老保险科 社保中心

5.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

1

加大普法力度

健全完善学法用法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列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按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社会公众对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知晓度。

2022年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法制信访科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