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3MB2307911P/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1 发布机构: 张店区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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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按照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形成此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世源大厦八楼办公室,邮编:255000;电话:0533-2925202;电子邮箱:zdnf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区农服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会议及会议解读4条,公开年报1条,政策解读4条,政府公开保障机制3条,规范性文件清理2条,公开指南1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3条,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1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年度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提升服务水平,有效保障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中心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通过本单位宣传公告栏和政府公开栏公开政策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部署、有落实、有督导。

二是加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中心加强政府公开宣传培训工作,促进中心政府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制定区农服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计划。

三是工作考核情况。中心抓好常态化考核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内容,与日常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

四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机构职能、决策事项目录、公共资源配置等目录,自觉接受社会对中心开展农业农村事业服务工作的监督,目前未收到不良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农服中心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的同时,还存在平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少、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2022年,我中心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强化人员管理,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维护公开信息,加强专栏维护力度,尤其是中心办公场所政务公开栏,落实信息上墙及时规范,确保公开渠道规范、畅通,方便公众查阅与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吸收采纳情况。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未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