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加快实现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淄发〔2021〕8号),不断加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本着集中连片、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合理安排资金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2022年,全区安排财政衔接资金64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6万元、省级10万元、市级215万元、区级395万元。用于雨露计划补助资金5.4万元,防返贫监测帮扶救助30.54万元,孝善养老奖补8.41万元,乡村公益岗4万元,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0.2万元。房镇镇2022年度院上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63.55万元,房镇镇2022年度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11.9万元,齐鲁富民贷风险金25.6万元。
2023年,全区已安排落实财政衔接资金924万元,其中:省级15万元、市级514万元、区级395万元。比2022年增加274.4万元。计划用于孝善养老奖补10万元,雨露计划”补助3.15万元,防返贫帮扶救助27.85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10万元。
今年我区加大了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用于项目建设的衔接资金达863万元。结合全区乡村振兴规划,充分利用农村资源禀赋,通过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实施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补齐必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目前,全区计划实施衔接资金项目5个,一是投资340万元实施房镇镇东孙村北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二是投资100万元实施房镇镇院上村庭院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农村闲置院落,实现群众和集体增收;三是投资100万元实施房镇镇北黄村冷库建设项目,利用现有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冷库,提升周边种植养殖业户鲜活农产品保鲜能力,降低产后损失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四是投资125万元实施房镇镇北黄村大棚建设项目,利用北黄村现有耕地资源,建设蔬菜水果大棚,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群众增收;五是投资198万元实施湖田街道下湖村便民市场建设项目,利用下湖村闲置建设用地,建设便民市场,满足附近居民需要,促进村集体增收。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特别是要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由于我区农村地处城市近郊,特别是房镇镇西北四村受城市发展和新区建设规划土地制约,项目实施更需要统筹考虑,本着干一件成一件,避免出现先建后拆的现象。下一步,我们将深入了解国家省市有关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政策,积极做好服务和推荐,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提供更多资金和服务,全面推进我区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