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105号"关于推进农用地规模化种植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105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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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凯、徐海涛、石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用地规模化种植的建议收悉。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有关职能,答复如下:

一、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释放农业改革红利

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调查、实施勘测、公示、核改、签字确定、签订合同、申请登记颁证、颁证前公示确认等流程开展确权工作。2015底已全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有效促进了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土地流转,农村土地向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集中,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推动了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土地流转,让农民实现了“一块土地多份收入”,使农民直接获得收益。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目前,我区(功能区调整后)新型经营主体800余家,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11家,家庭农场12家。实现规模经营的土地有879块,合计3.57万亩,土地流转率90%以上。其中小麦0.32万亩,蔬菜约0.1万亩,果树约0.22万亩。

农业龙头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促进了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有效对接,加快了基地建设步伐,强化了对基地农户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培育主导产业,带动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指导新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户入社,拓宽了贫困户收入来源。大力发展“公司+农户+合作社+基地”的农业经营模式,实现“大力培育扶贫产业,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的目标,以产业发展促扶贫。同时,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农业产业扶贫力度,取得良好成效。我区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发展模式,提升农业经营的专业化、组织化水平。利用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集中的优势,积极和高校、科研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发挥科技引领示范作用,发展壮大原有农村集体组织,培育新一批农业经营主体,增加农业生产效益,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整合中央、省、市、区等各级财政资金,并充分利用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基础条件,多形式、多渠道、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以项目建设为中心,围绕产业发展加大示范区的道路、水利设施、农村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和优良环境,实现水、电、路以及通信网络覆盖率100%,提高了我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严格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稳定和提升农民种粮信心

研究制定《张店区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确保程序规范、数据准确、档案完整,全区共核定小麦种植面积3233.46亩,涉及农户212户,共落实补贴资金433283.64元,通过财政惠农“一本通”系统拨付到位。组织开2022年度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2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落实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依据和补贴标准,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全面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区确定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3233.46亩,补贴农户数209户,共落实补贴资金82453.11元,通过财政惠农“一本通”系统及时足额直补到户。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实施小麦统一供种,小麦良种补贴实行种植面积全覆盖,继续采取差价供种补贴的方式,在向农户收取资金后,不足部分由财政补贴。承租别人土地的,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双方约定,在土地所在地申请补贴,使广大种粮户直接受益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落实。

四、扎实落实有关政策文件,帮助解决“资金少”和“融资难”问题

为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有效支持,创新财政支农机制,缓解农业农村融资难题,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42号)要求,山东农担淄博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中心相继挂牌成立并正常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进一步发挥了农业信贷担保“增信、分险、赋能”的作用,有效盘活了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有效降低“三农”融资成本。逐步形成覆盖广泛、层次分明、服务优良的新型融资担保发展格局。

五、开展全区农用地利用现状调查

为全面摸清全区农用地资源使用状况,进一步整合利用农用地资源,出台《张店区农用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工作方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在相关镇办、村(居)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共实地调查了房镇镇22个村、马尚街道13个村(居),湖田街道9村(居)、体育场街道直属的农用地。以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为基础,以涉农镇办所辖村居为基本单位,结合各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核实各村居的农用地分布、面积、作物类型、种植结构、集中连片情况,同时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土地利用规划图进行比对,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对逐宗土地进行甄别,形成农用地基本信息台账,根据农用地信息台账,形成农用地利用分布图。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逐宗土地进行编码。如遇农用地经营主体、种植结构、面积等信息变化,由相关村居负责及时上报至镇办,由镇办汇总报区农业农村局,及时更新农用地信息台账,便于全面掌握农用地使用及变化情况。按照农用地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集中连片、总体保持稳定的原则,逐步实施零星农用地整合、低效苗圃地腾退、未利用地开发等耕地补充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用地经营管理,通过多渠道经营、多资本介入,逐步提高全区农用地规模化经营水平。

通过对农用地现状的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农用地资源现状情况,掌握农用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等信息,进一步整合利用农用地资源,推动全区农业产业升级,使耕地科学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1. 鼓励发展,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带动能力。继续加大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围绕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和品牌农产品,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对有优势、有特色、有基础、有前景、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企业,在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帮其健康稳步发展;对目前规模小,但特色明显,与农民增收关系密切,有发展潜力的小型农业龙头企业在政策等方面多扶持,逐步提高档次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2. 加强引导,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利益连接机制。 加大对企业的调查研究,在农民自愿和尊重企业自主权的基础上,鼓励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户建立合同购销关系,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组织形式,实现企业与农户共同利益最大化,实现双赢。

3. 做好服务,确保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当前,各级政府制订有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措施,加大了扶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发展。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服务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照相关政策,抓好具体落实,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技术推广,支持农技人员与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合作,加快引进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同时,要深入企业,掌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检查督促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情况,确保政策落实,卓有成效。

 

 

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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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农用地规模化种植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