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号“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专业队伍结构失调,建议建立人才引进机制”提案的答复
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112
建议人: 武斌、张敏、郝守增、张立新、毕方强、于磊
主办单位: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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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斌、张敏、郝守增、张立新、毕方强、于磊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专业队伍结构失调,建议建立人才引进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有效解决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进不来”“留不住”“招人难”等问题,切实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质量和效率, 就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山东省委组织部联合农业厅等八部门,2017年底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山东省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措施》(鲁农科技字〔201727号)。按照文件要求,张店区农业局在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已经展开和即将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措施规定要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引进培养机制。自2018年起,每年由省农业厅会同省直农口有关部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免学费定向培养200-300名基层农技推广本科、专科生。定向培养生的学费由省财政承担。在今年2月和5月份,为补充乡镇农技人员、解决乡镇农技人员青黄不接的问题,区农业局按照市局的要求,会同农口其他部门认真研究,开展了两次基层农技人才定向培养需求调查,请镇办填写了需求计划表,各镇办提出人才需求共5人。经充分征求区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意见,最终区政府决定为南定镇定向免费培养1名农学专业本科生,需求计划表经市局汇总已上报省农业厅。

支持各类人才服务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将齐鲁乡村之星作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的补充力量,引导其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与农技推广有关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发挥中心城区农业科研机构多、专家聚集的地缘优势,由市农业技术体系的专家学者,与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建立一对一联合团组,共同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需求有针对性地到镇村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解决基层生产中发现的技术难题。

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指导镇办配足备齐农技推广机构的业务用房和必要的工作生活设施。按照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仪器设备配备标准,配齐必要的农技推广服务车辆,并将车辆纳入公务用车管理。

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奖励激励机制。广泛发动,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最美农技员”推介评选活动,善于挖掘农技推广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选树最美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弘扬正气、调动农技推广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荣誉感加大优秀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各式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技推广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定期培训机制。积极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农技人员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及时有效地拓宽和更新其业务知识,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自信。

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服务对象的社会地位。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字[2017]149号)等文件精神,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从业者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今年我区将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00名,为新型职业农民建立个人档案,将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录入新型职业农民管理系统。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相关支持扶持政策,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让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任重道远,张店区农业局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各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专业队伍结构失调,建议建立人才引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