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2021年张店区农民专项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3MB2869527H/2021-522332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20 发布机构: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张店区农民专项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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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民培训落到实处,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农民专项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农办字20211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度农民专项培训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要积极培育本土人才,鼓励外出能人返乡创业。实施农民培训工程,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发展的技能需求,重点依托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等,利用市级农民培训田间实训学校,开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努力培养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训任务及补助标准

2021年全区共安排农民专项培训100人。参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农民培训基地及田间实训学校的通知》(淄农办字20219号),择优选择培训经验丰富、培训能力强的田间实训学校承担培训工作。补助经费按照每人补助1000元标准执行。

三、培训对象和专业设置

(一)培训对象

按照我区农业发展布局,结合农业生产的特点开展培训:一是对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农业从业人员;二是农业特色产业,包括蔬菜种植、果树种植、食用菌养殖、畜禽蜂水产养殖等人员的培训;三是对从事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业人员的培训。同等条件下农村妇女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成员优先参与培训。培训以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为主,引导性培训(国家有关惠农政策、涉农法规、素质提升、农民手机APP应用)为辅。技能培训以“农民田间实训学校”方式组织实施,主要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结合全区农业主导产业及农民需求,专业技能型培训以长期、稳定在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为主,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6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二)专业设置及田间实训学校设置

2021年农民专项培训包括蔬菜种植、果树种植、和食用菌栽培3个专业,其中果树种植培训35人、食用菌栽培35人、蔬菜种植培训30人。力求在提高参训农民技能的同时,增强其在发展、扩大产业规模和经营等方面的能力。培训侧重于实际操作技能,采取农民田间实训学校培训模式,利用农民田间实训学校这个平台、这种模式,强化参训学员的实践锻炼,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培训时间累计达到24个学时。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市局要求,制定《2021年张店区农民专项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市局下达给我区的100人培训任务,结合本区农业生产产业、农民对农业科技需求、都市农业发展方向等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进度安排和工作措施等内容,确保2021年农民专项培训顺利实施。

(二)培训实施

1、制订培训计划。张店区农广校根据市局下达给我区的100人培训任务,通过对农民的实际需求开展广泛调研摸底,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训计划。疫情期间,根据实际采取分散小班制教学实训,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防护,理论授课可采用线上教学方式进行。

2、遴选培训师资。以市“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为主,严格培训师资遴选,积极探索“辅导员+双专家”制,农民专家主要从经验丰富、表达能力、社会影响力大的农业带头人中选聘。

3、制定培训流程。张店区农广校负责制定好农民田间实训学校培训流程,流程力求简洁方便,符合实际,学员容易接受。开班前填报开班申请。教学培训计划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批后实施,确保田间实训学校培训人数、开班时间、培训内容落到实处。

4、组织培训考核。每个培训班结束前,要组织参训学员对所学过的知识、技能等进行统一考试,考试方式可灵活多样,但必须做好记录以便存档。要组织学员填写《农民专项培训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对师资进行满意度测评

5、建立培训档案。做好培训档案的整理和装订工作。档案资料必有的内容包括:方案、培训计划、培训台账、签到簿、培训教材、影像或照片、资金支出明细等。

(三)项目监管

按照市农民专项培训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监管规章制度,明确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切实工作措施,确保培训工作规范实施。

1.完善信息报送。农广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信息的录入、审核、上报工作。在每期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电话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7日内将抽检合格班次的电子台帐上报至市。从5月份开始,每月的28日前报送培训进度情况(报送内容包括:开班申请、台账、签到簿、培训现场照片等电子版)。还要及时编报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每月在县级以上媒体或农业信息网等刊发信息不少于2篇

2.健全培训台账。区农广校要根据承担的培训任务,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农民专项培训台账》,并及时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复印件)。

3.严格检查验收。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要认真落实好项目监管责任,完善并落实监管制度措施。学校开班时,要派人核实学员情况,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发动学员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培训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检查培训档案、学员抽查等方式逐班次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农民专项培训验收报告单》。对验收不合格的,出具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全区培训工作10月25日前全部结束,11月25日前上报培训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张店区农民专项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把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过程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将对农民专项培训进行全过程监管,不断规范学员招生组织管理、培训实施过程管理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区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抽查(每班次抽查不少于20%)、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培训真实情况,并做好记录,积极迎接市农业主管部门随时对培训情况进行的抽查。

(三)强化培训进度情况报送。2021年度农民培训工作被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县乡村振兴人才考核的内容,要求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市局安排的培训工作进度,认真抓好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每月培训进度指标必须高标准高质量准时完成。

(四)规范经费使用。农民专项培训经费按照市局要求严格支出和管理。培训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培训教材、培训师资聘用(包括讲课费、往返交通费、误餐费等)、学员交通、误餐补助、培训耗材(学员使用的笔记本、笔、包等,教学使用的笔、纸及其它必要教学工具等)、场地租赁、档案建立、招生宣传、跟踪服务、工作经费(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5%)等。要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各类票据、凭证使用,杜绝不合理票据、凭证入账等问题。区财政局加强对农民培训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专款专用,并在项目承担机构设立资金使用辅助账。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严禁截留、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发生。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区农民专项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1年农民专项培训任务分解表

3.2021年张店区农民专项培训月进度工作安排表

 

                                             2021年3月19

 

附件1:

 

张店区农民专项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荆文军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农广校校

        张宗伟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孟        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科长

         赵迎春      区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张店区农广校副校长

        马念会      张店区农广校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孟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2021年张店区农民专项培训任务分解表

 

序号

培训

专业

田间实训学校

培训

人数

培训时间

(避开农忙季节)

备注

1

葡萄

张店瑞晨种植合作社

35

5月上旬

马尚

2

食用菌

山东响水崖农业科技发展公司

35

10月中旬

湖田

3

蔬菜

淄博张店森美种植专业合作社

30

10月下旬

房镇

 

 

 

 

 

 

合计

 

 

100

 

 

 

 

附件3:

2021年张店区农民专项培训

月进度工作安排表

区县

3

4

5

6

7

8

10

11

张店区

制定方案

遴选学员

35

 

 

 

65

合计

 

 

35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