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2019年张店区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3MB2869527H/2019-1791527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1-04 发布机构: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张店区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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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张店区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项目进程,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农办字〔2019〕22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19年度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2019年度的培训就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三农”重要论述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发展的技能需求,重点以市级培训基地与农民田间学校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训任务及补助标准

2019年全区共安排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300人,认定初级新型职业农民50人;组织评选优秀农民田间学校1家。项目补助资金30万,由市级财政承担。

三、培训对象和专业设置

(一)培训对象

按照 “十三五”期间我区农业发展布局,结合本区实际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开展培训:一是对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包括果树、蔬菜种植和食用菌栽培等培训:二是对从事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专业人员的培训。同等条件下以适合年龄的农村妇女优先参与各项培训。培训以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为主,引导性培训(国家有关惠农政策、涉农法规、素质提升、农民手机APP应用)为辅。技能培训以“农民田间学校”方式组织实施,主要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结合全区农业发展方向和主导产业及农民需求,专业技能型培训以长期、稳定在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为主,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6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二)专业设置及田间学校设置

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包括蔬菜种植、果树种植、农药经营使用、养鸭技术、养猪技术和食用菌栽培6个专业,其中蔬菜种植培训 39 人、果树种植培训116人、食用菌栽培 35 人、农药经营使用培训50人、养鸭养猪技术培训60人。力求在提高参训职业农民技能的同时,增强其在发展、扩大产业规模和经营等方面的能力。培训侧重于实际操作技能,采取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模式,利用农民田间学校这个平台、这种模式,强化参训学员的实践锻炼,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每个培训班时间累计不少于18学时,培训项目由区农广校和淄博职业学院具体组织并实施。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市局要求,制定《2019年张店区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实施方案》。按照市局下达给我区的300人培训任务,结合本区农业生产产业、农民对农业科技需求、都市农业发展方向以及新农村建设等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进度安排和工作措施等内容,确保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顺利实施。

(二)培训实施

1、制订培训计划。张店区农广校根据市局下达给我区的300人培训任务,通过对农民的实际需求开展广泛调研摸底,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训计划。任务落实到每一个田间学校、每一个月份,田间学校设置及教学培训计划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批后按计划实施,确保田间学校培训人数、开班时间、培训内容落到实处。

2、遴选培训师资。以市“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为主,严格培训师资遴选,积极探索“辅导员+双专家”制,农民专家主要从经验丰富、表达能力、社会影响力大农业带头人中选聘。

3、制定培训流程。张店区农广校负责制定好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流程,流程力求简洁方便,符合实际,学员容易接受。

4、组织培训考核。每个培训班结束后,要对学员学过的知识技能进行统一考试,考试方式灵活多样,便于学以致用,要做好记录以便存档。组织学员填写《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5、建立培训档案。认真做好培训档案整理和装订工作,培训资料包括培训台帐、签到薄、培训教材、影像或照片,方案,培训计划、资金支出明细表等机构要逐田间学校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档案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

按照市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监管规章制度,明确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切实工作措施,确保培训工作规范实施。

1.完善信息报送。农广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信息的录入、审核、上报工作。在每期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电话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7日内将抽检合格班次的电子台帐上报至市。从4月份开始,每月的20日前报送培训进度情况(报送内容包括:台账、签到簿、培训现场照片等电子版)。还要及时编报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每月在省、市农业信息网等刊发信息不少于2篇。

 2.健全培训台账。区农广校要根据承担的培训任务,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台账》,并及时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复印件)。

3.严格检查验收。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要认真落实好项目监管责任,完善并落实监管制度措施。学校开班时,要派人核实学员情况,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发动学员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培训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通过检查培训档案、学员抽查等方式逐班次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验收报告单》。对验收不合格的,出具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全区培训工作10月20日前全部结束,12月10日前上报培训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张店区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把培训任务落到实处。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项目管理机制,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

(二)强化过程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将对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进行全过程监管,不断规范学员招生组织管理、培训实施过程管理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区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抽查(每班次抽查不少于20%)、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培训真实情况,并做好记录,积极迎接市农业主管部门随时对培训情况进行的抽查。

(三)强化培训进度情况报送。2019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被列为全市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并要求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市局安排的培训工作进度,认真抓好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每月培训进度指标必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月培训工作进度只能提前,不拖后。

(四)加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在抓好今年培训任务完成的基础上,按照《淄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办法》(淄政办字[2017]149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分配我区初级新型职业农民50人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初级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工作由区农广校组织实施。

(五)规范经费使用。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经费按照《淄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支出和管理。培训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培训教材、培训师资聘用(包括讲课费、往返交通费、误餐费等)、学员交通、误餐补助、住宿、培训耗材(学员使用的笔记本、笔、包等,教学使用的笔、纸及其它必要教学工具等)、场地租赁、档案建立、招生宣传、跟踪服务、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经费(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5%)等。要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各类票据、凭证使用,杜绝不合理票据、凭证入账等问题。区财政局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专款专用,并在项目承担机构设立资金使用辅助账。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管理使用资金,严禁截留、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发生。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区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任务分解表

3.2018年张店区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月进度工作安排表



 

                                                     2019年4月18日

19 2019年张店区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项目附件1、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