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张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03MB2869527H/2020-201320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10 发布机构: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张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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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张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根据《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淄农办字〔2020〕3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张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总体思路

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紧密结合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实际,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分层分类分模块培育农业经理人等经营管理型、种养大户等专业生产型和从事生产经营性服务的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不断增强提高培育内容的针对性、过程管理的规范性、培育结果的有效性,不断发展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形成促进高素质农民全面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落实重点任务

根据2020年全市的培训任务要求,张店区2020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指标是40人,具体培训任务是:

(一)农业领军人才与农业经理人培训。按照乡村产业振兴要求,开展综合型、复合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人才示范培育,全区共安排农业领军人才(含外向型涉农企业负责人)培养任务5人;农业经理人培育任务3人。由区农广校负责遴选学员,配合省农广校统一指导组织实施,费用按每人不超过3000元;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张店区培养任务32人。培训主体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需求,提升主体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促进主体高质量发展。遴选专业种养能手,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为重点,围绕复工复产、保粮保供,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拓展经营管理能力,帮助就业和提升产业效益。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市级集中经营管理阶段,由市农广校联合区农广校组织实施,费用按每人1500元标准执行;生产技能的实际操作阶段培训,由区农广校委托农民田间学校进行组织实施,费用每人不超过1500元标准。

三、强化工作创新

(一)加强教学资源开发。按照省厅编制的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教学资源开发规划,制定教育培训课程体系教学大纲。分产业、分层次、分类别开发高素质农民培育线上线下多媒体多形式教学资源。

(二)建设线上教学平台。依托山东省农民线上教育培训系统,加大新媒体、新手段推广应用,切实保障线上培训质量。以农民获得感、满意度为评价标准,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有效性。

(三)探索“师傅带徒”培养模式。建张店区乡土专家库,开展乡土专家教学能力培训,提高“师傅带徒”能力。要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开展“师傅带徒”探索。

(四)拓宽高素质农民服务路径。利用山东省农村实用人才管理服务平台,采集基础数据,做好线上服务。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参训农民协同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抱团发展。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利用论坛、展销会、技能大赛、对接活动等载体,提供交流平台,促进互学互助。

四、抓好培训管理

(一)落实分层责任。按照省厅统筹规划,建设好培育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改善培训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开发教学资源。张店区重点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专业种养能手培训,遴选建设实习实训基地。要用足用好财政资金,全面完成各项培育任务。

(二)重视系统评价。提高线上考核覆盖面,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考核。加强信息化管理,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可查可溯。

(三)加强信息管理。推进高素质农民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依托全省高素质农民信息管理平台,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规范管理和服务。

(四)注重总结宣传。加强培训经验总结,形成一批教育培训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日常宣传、重点宣传、点对点宣传多措并举,为高素质农民培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