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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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9527H/2017-509938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7-01-2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农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农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区农业局办公室;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49;电子邮箱:nyjbgs2004@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张店区农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数量逐年增加。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良好工作格局。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与建设服务政府、诚信政府相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孟丽娜任分管领导,于思聪同志任成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网站管理意见、信息审核与发布、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对专职信息员上网发布的信息负责审查把关,建立起严格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及时发布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度,区农业局发布质量监督检查信息17条。对消费者密切关注的蔬菜进行抽样检查,及时发布检验结果,检测合格率为100%。消除了消费者对蔬菜的质量安全的顾虑。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度,区农业局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政策文件2条,部门工作动态5条,财政预算决算各1条,质量监督检查情况17条。同时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过程中,我局及时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将一批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和支农惠农政策、都市农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同时采用信息专刊、新闻媒体等辅助性公开形式。另外,还确定了申请公开办法和投诉电话,对不能公开的信息内容也作了归类。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区农业局没有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区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了《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国内植物检疫费等14项中央级设立的农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免征和取消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区农业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区农业局没有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都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地公开党务、政务,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区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金投入,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张店区农业局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