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张店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监督渠道
索引号: 11370303MB2869527H/2023-530497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10 发布机构: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张店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监督渠道

发布日期:2023-02-10
  • 字号:
  • |
  • 打印

(一)强化免疫责任。各镇办要落实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针对免疫工作,逐个环节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到场到户到人。严格执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非免疫企业备案制度,压实养殖场户防控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强化效果监测。各镇办要及时开展免疫效果评价,配合完成国家、省、市、区监测任务,采用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对免疫畜禽进行抽检,对免疫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尽快组织补免。要重点加大对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的抽检力度,确保免疫效果。省市区将定期对各镇办免疫效果开展监督抽检,通报检查结果。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强对辖区内强制免疫疫苗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全面实施兽药“二维码”管理制度,加强疫苗质量追踪和全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

(四)强化督导评估。区畜牧部门要对辖区内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评价,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将结合农业农村部和省、市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检查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全区动物疫病防控情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