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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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9527H/2023-537737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06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
今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提三争”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和后续管护
1. 持续完善农村改厕后续长效管护机制。2023年,农村改厕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进一步健全厕具维修、粪污清运、利用处理服务体系,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积极推进农村改厕智能化管护平台建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二、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 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取纳管、建站、集中拉运等治理模式,完成省定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返黑防返臭长效机制,实现动态管理、动态清零。(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牵头)
3. 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修订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健全区镇村三位一体监管机制,开展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日常监督检查和例行监测,有效发挥污水设施作用。(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牵头)
三、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4. 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继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集中无害化处理”治理体系,推动收运处置设施技术升级换代,提高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提高镇、村主要道路、街巷的清扫保洁水平,保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持续巩固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为主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成果,遏制新增、杜绝反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5. 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源头分类减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设施,鼓励实施上门收集等方式,探索简便易行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农民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推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6.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推动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推动规模化养殖场改造升级,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加强畜禽粪污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 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7. 加强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落实《山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年内开展2次农膜回收专项行动,废旧农膜综合回收率达到90%以上。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社区镇村三级流通网络优势,扩大基层网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覆盖面,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理体系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村容村貌提升
8. 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 “三清一改”,部署开展“系列战役”,开展“清洁村庄”市、县(区)、镇(街道)三级联创,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探索村容村貌片区化整体提升、残垣断壁专项整治、“三线”专项整治等试点,总结整治村容村貌顽疾的好经验好做法。(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9. 深入实施“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行动。开展路网提升工程、路网通达工程、路面状况改善工程等,不断改善我区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2023年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约3公里,路面状况改善大中修约10公里。(区交通和运输局牵头)
10. 开展乡村绿化行动。坚决落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要求,积极推进“四旁”绿化、立体绿化,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充分挖掘绿化潜力,优先采用乡土树种草种绿化,审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推进宜林荒山绿化,实施森林镇、森林村居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牵头)
11. 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河湖清违清障,从严查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问题,治理和改善水土流失面积0.1平方公里。积极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年内建设2条美丽幸福河湖。(区水利局牵头)
12. 抓好“美在家庭”提档升级。推广运营良好的“美家超市”积分激励机制,到2023年底,全市“美在家庭”建成率达到43%。(区妇联牵头)
五、引导农民建立良好生活习惯
13. 健全村庄长效保洁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粪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管护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明确各类设施产权归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 单位责任,确保运维资金到位、管护人员到位、日常管理到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和十佳“好婆婆、好媳妇”推选活动,举办“最美家庭”暨“好婆婆好媳妇”揭晓仪式,分享最美家风故事。(区委宣传部、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开展村庄清洁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志愿者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绿色低碳实践、人居环境维护等志愿服务活动,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积极改善农村风貌。(团区委牵头)
六、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16. 合理设置乡村公益岗位。统筹乡村公益岗位开发,合理设立保洁员、绿化管护员、道路管护员等农村人居环境管护相关公益性岗位。积极探索“多员合一”、“一岗多责”等模式,承担村庄保洁、绿化管护等力所能及的服务,实现综合效益最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和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持续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所属商会组织和民营企业通过产业融合、消费帮扶、公益帮扶 等多种形式“回报家乡”,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区工商联牵头)
18. 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利用国开行绿色信贷等金融政策,通过积极申请地方政府债券、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加强政企资本合作等方式,多渠道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和管护运维资金。强化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积极为辖内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央行资金支持,引导撬动金融机构扩大优惠涉农贷款投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