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张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3MB2869527H/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2 发布机构: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张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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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工作安排,根据《中共淄博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委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对标“三个走在前”要求,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以“生态、洁净、整齐、美丽”为标准,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全力开创宜居宜业幸福张店建设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突出分类指导。根据山东省村庄分类指南,针对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等不同类型,差异化推进,36楼房村注重加强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11平房村严格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实施整治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不搞“一刀切”“齐步走”。

——突出规划先行。先规划后建设,按照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加快全域美丽乡村创建,力争现有47个行政村全部达到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的要求,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整推进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避免大拆大建,防止折腾浪费。

——突出农民主体。坚持为农民而建,充分尊重农民意见,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做好群众工作贯彻全过程、各环节。

——突出乡土特色。遵循农村发展规律,打造具有乡土气息和本土特色的乡村风貌,注重乡土味道,防止千村一面。

——突出常治长效。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建管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十四五”末,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农民群众对人居环境满意度显著提高。农村厕所革命成果进一步巩固,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置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

2022年,进一步加强农村旱厕改造后续管护,完善服务站建设,探索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智能化管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3个以上、整治完成覆盖率达到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2022年底力争实现全履盖;实施全域美丽乡村创建全区20%的行政村达到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

2023年,农村改厕后续管护社会化、智能化管理基本实现继续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设成果实施全域美丽乡村创建全区40%的行政村达到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

2025年,农村厕所后续管护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覆盖率达到省市要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取得明显成效;实施全域美丽乡村创建,清洁村庄基本实现全覆盖,47个行政村基本达到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提升粪污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水平,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后续长效管护工作。

1. 规范提升改厕质量。坚持应改尽改、愿改尽改、能改尽改,对有改厕需求的村庄,加强全过程质量管控,确保改一个、成一个、好用一个。新改建户用厕所应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鼓励农户结合新改建房屋自主改厕。对已完成改厕的村庄,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提出改进措施。对有条件统筹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合理选择分散式、相对集中式或纳入城镇管网式等方式,进行规范改造提升。全面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分类推进问题整改,切实提高新改建厕所质量实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2. 完善改厕后续管护机制。健全厕具维修、粪污清运、利用处理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农村改厕服务站点,逐步提高服务覆盖范围。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当地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付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鼓励将农村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村庄保洁范围。积极推进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智能化平台建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大数据中心等参与)

3. 加强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以粪肥无害化还田利用为重点,推广先进实用的综合利用模式和技术。充分结合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近消纳、综合利用。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利用。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有机肥加工厂、生物质制气等资源化利用项目。对不能就近及时利用处理的,分片区建立贮粪池进行集中收集处理,严禁随意倾倒粪污。(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因村施策、分步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提升治理完成率

4. 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以可持续资源化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推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模式。位于城镇边缘区、具备纳管条件、居住相对集中、距离污水处理站较近的村庄,合理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人口规模大、生活污水产生量大的村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站。人口较集中、生活污水产生量少的村庄,采用集中收集拉运处理。居住分散、地处偏远的村庄,建设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方式。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牵头,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参与

5. 突出重点整治区域优先治理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中心村、人口聚集区、旅游景区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结合乡村振兴精品片区和全域美丽乡村,探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参与

(三)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科学、规范治理。

6. 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巩固“户集、村收、镇运、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布局,拓展环卫范围、提升保洁标准,推动城乡保洁有序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垃圾清扫车进村作业。持续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立体式”监管制度,遏制新增、杜绝反弹,逐步消除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隐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7.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坚持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生活垃圾出村处理量。结合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前端投放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8. 健全完善处理利用体系。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理体系建设,废旧农膜综合回收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到2025年,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能力。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处置新途径。(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大力推动清洁养殖,推广节水、节地养殖工艺,引导养殖场(户)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加快推进肥料化利用,促进种养循环,推动建立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机制。(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等参与

(四)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按照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着力实施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巩固提升“美在家庭”建设成果,打造一批精品庭院,力争“美在家庭”户的建设比例达到40%以上。

10. 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改善农村公共环境,深化拓展“三清一改”(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面源污染,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突出清理死角盲区,部署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系列战役”。组织开展“治乱”专项行动,着力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泼乱倒等不良现象。组织开展“残垣断壁整治”“弱电线路整治”行动,先行先试,逐步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充分利用和农村“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设置规范有序。组织开展“清洁村庄”分类推进,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巩固提升一批,提升晋档一批。以“四边”村庄(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两边、国省道两边、城镇驻地周边、骨干河道两边)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参与

11. 强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持续开展“美在家庭”建设,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成果,打造清洁村庄升级版。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鼓励村居(社区)按照市村居(社区)汛期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要求加强农村应急物资储备,积极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行动,2025年,新改建农村公路15公里,县乡村道“路长制”覆盖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村内道路硬化全覆盖。开展水土流失治理0.1平方公里。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健全完善农村供水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到2025年,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100%农业农村局牵头,委组织部、委宣传部、妇联、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等参与

12. 组织开展健康村镇建设。加强村镇消杀能力建设,做好消杀工作培训,指导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提高清扫保洁水平。突出对村庄公共场所、农村厕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等环境消杀。注重清理村庄周边及房前屋后卫生死角,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美在家庭”建设,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杜绝乱倾倒、乱堆放、乱丢乱扔等现象,提升村庄健康卫生程度。到2025年,全区省级卫生村实现全覆盖,国家卫生镇比例不低于70%卫生健康局牵头,妇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参与)

13. 积极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河湖清违清障,从严查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问题,加大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坚持涉河湖违规违法问题动态清零。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工作,2023年,全区7(个)河湖建设为美丽幸福河湖。(区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参与)

14. 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提升行动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全面推行“林长制”,扎实推动乡村道路、公共空间、农户庭院等绿化美化,积极推进“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突出保护原生植被,打造微景观、微环境,全面提升村庄绿化美化水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五)健全完善建设管护长效机制

15. 完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推动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健全工程监督管理机制,杜绝各类设施“晒太阳”、成摆设。明确各类设施产权归属,落实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确保运行资金到位、运行队伍到位、日常管理到位,全面建立“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推行多元化管护模式,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承担管护任务,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结合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做到环境整治责任无空白、清扫无盲区。委组织部、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体现为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全面推行“党建引领、一网三联、全员共治”乡村治理模式,通过党员联户、党员户承诺、设立党员责任区等形式,引领带动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参与日常保洁、管护。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建设行动,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通过志愿服务、“希望小屋”建设、“小手拉大手”、文明家庭选树等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知晓率、满意度。(委组织部、委宣传部、妇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康局团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深化农村环境治理创新总结三年行动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严格落实农村公益事业筹资筹劳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村民参与机制,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以工代赈参与项目建设,采取“门前三包”、受益村民认领等引导村民参与日常管护。深化拓展环境“红黑榜”、街(巷)长制、“信用+”等做法,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效能。结合数字乡村建设,强化数字赋能,推动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管理精准化、信息化水平。妇联、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区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措施

18. 合理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职责,重点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开发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200个,因村制宜设立乡村路管员、保洁员、绿化员等农村人居环境管护相关公益性岗位,坚持“按需设岗、科学开发、岗需互选、人岗匹配”原则,合理安置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增加上岗人员的家庭收入的同时助力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和乡村振兴工作有序推进。在工作中强化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效应,切实把岗位用好、环境整好,让“家门口”的公益性岗位为人居环境整治提速加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参与

19.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入机制,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乡村振兴等相关涉农资金,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信贷担保等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大力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强化财政支持政策集成,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全域美丽乡村、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片区、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强镇等各类涉农综合项目,一体规划、一体投入、一体建设。(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20. 创新完善政策保障。落实国家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各类政策,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专家服务走基层活动,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吸引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多方面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大格局。发展改革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农业农村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领导

21. 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明确责任分工,区级履行主体责任,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差异化目标,负责具体工作任务分配落实,对实施效果负责。镇(街道)统筹安排辖区内村庄整治提升时序,负责相关政策和任务落实落地,承担具体责任。村直接承担具体任务。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委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纳入生态环保督察范畴、纳入为民办实事承诺内容。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力量,帮助基层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镇办党委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向上级党委报告年度任务的重要内容。委农办牵头,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22. 强化推进机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打通工作阻点。各重点任务相关部门按照“五个一”(出台一套专项工作方案、每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形成一套工作标准、建立一套长效机制、出台一套考核办法)工作体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每月调度汇总工作进展。建立督查通报机制,组织明察暗访。建立排查整改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镇办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每年选树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典型,着力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的张店特色板块。委农办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23. 强化考核激励强化考核评价,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采取实地督导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估,2025镇办为单位进行评估验收。对年终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年终考核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市级暗访连续排名靠后的镇办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严重滞后的镇办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要设立农村人居环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监督。(委农办牵头,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24. 强化宣传发动。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不断增强农村人居环境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及时挖掘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宣传工作典型、讲好张店故事,为全国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供张店方案、做出张店贡献。(委农办、委宣传部牵头,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