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推荐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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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9527H/2020-511331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推荐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推荐。
二、办理依据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2003年4月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4号)第四条:“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荐意见,连同产地认定申请材料逐级上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张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022房间)。
四、办理条件
(一)应当是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具有组织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承担责任追溯能力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产地应集中连片,规模符合《无公害食品 产地认定规范》(NY/T 5343—2006)要求。
(三)须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农业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第2034号)公布的567个食用农产品目录内。
五、申请材料
(一)首次认证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和审查报告》”);
2.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3.《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4.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投入品管理、卫生防疫、产品检测、产地保护等);
5. 最近生产周期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渔药等)使用记录复印件;
6.《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及《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由省级工作机构选定的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出具)或《产地环境调查报告》(由省级工作机构出具);
7.《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检测机构印章(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选定的产品检测机构出具);
8.《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原件(由负责现场检查的工作机构出具);
9.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电子版);
10.其他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公司+农户”形式申报的需要提供与合作农户签署的含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和农户名册,包括农户名单、地址、种植或养殖规模、品种等。
申请材料须装订2份报送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统一以《申请和审查报告》作为封面。
(二)扩项认证
扩项认证是指申请主体在已经进行过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基础上增加产品种类(同一产地)的认证情形。申请人除了需要提交《申请和审查报告》外还须提交5、7、8、9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及已获得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复印件。
(三)复查换证
复查换证是指证书3年有效期满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出复查换证申请,经确认合格准予换发新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或产品证书。复查换证申报材料除了提交《申请和审查报告》外,还须提交8、9。产品检验按各省要求执行。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张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张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
(二)电话咨询:0533-2227255
附件
材料编号:(省级工作机构填写)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
申请和审查报告
(2014版)
申请主体(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首次认证□ 扩项认证□ 整体认证□ 复查换证□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
申请须知
1. 申报材料请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术语规范、印章清晰,内容完整真实。
2. 首次认证随《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须报以下材料:
(1)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投入品管理、卫生防疫、产品检测、产地保护等)
(4)最近生产周期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渔药等)使用记录复印件
(5)《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及《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省级工作机构选定的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出具)或《产地环境调查报告》(省级工作机构出具)
*(6)《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检测机构印章(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选定的产品检测机构出具)
*(7)《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原件(负责现场检查的工作机构出具)
(8)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电子版)
(9)其他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
注: 申请产品扩项认证的,除《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外,附报材料须提交(4)、(6)、(7)、(8)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及已获得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申请复查换证的,除《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外,附报材料须提交(7)、(8)。
申请整体认证的,除《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外,附报材料须提交(1)-(8)以及土地使用权证明、3年内种植(养殖)计划清单、生产基地图等。
3. 申请材料须装订2份同时报县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统一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作为封面,其中1份按照附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另1份将标“*”材料(复查换证产品检验按各省要求执行)装订成册。
4. 申请人需登陆《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www.aqsc.gov.cn)认真阅读《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征订说明及使用规定》,了解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征订及使用的相关规定。适宜使用标识的产品,申请人应在其申请的产品通过认证评审并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公告6个月内,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申订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识。
5. 法人代表及联系人手机是各级认证审查机构与申请人及时沟通的重要通道,请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6. 申请日期为附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向县级工作机构提交认证申请的时间。
7. 联系方式:
(1)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91437;传真:010-62191434
E-mail:aqscshc@163.com
(2)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种植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3号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520112;传真:010-65520107
E-mail:ynwugonghai@163.com
(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27室 邮编:100026
电话:010-59191489,59194646,59194645
传真:010-59191485,59194779
E-mail:zbc504@126.com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渔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南青塔150号 邮编:100141
电话:010-68673907,68673913
传真:010-68673907
E-mail: cffpq@ cafs.ac.cn
承 诺 书
1.我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内容全部真实。如有虚假成分,愿负法律责任。
2.我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生产操作规程,落实生产记录制度。申请认证的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保证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该产品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安全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使用投入品和添加物,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3.我已认真阅读《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征订说明及使用规定》,申请认证的产品通过评审后,对适宜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产品,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公告6个月内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申订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识,且保证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相应产品或产品包装上使用。
4.我接受各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及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无公害农产品标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申请主体(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表1 申请主体基本情况
申请主体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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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企业 □ 合作社 □家庭农场(经注册登记)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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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龙头企业 |
□是 □否 |
龙头企业级别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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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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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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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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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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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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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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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检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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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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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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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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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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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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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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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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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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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规模(公顷、万头、万只、立方米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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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详细地址 |
省(区、市) 市 县 乡(镇)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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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类型 |
□自产自销型(申请人自有基地、统一生产、统一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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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农户型 |
农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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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作社+农户型 |
农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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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 |
社员(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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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农户型 |
农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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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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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申请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 |
生产规模※ (公顷/万头/万只/立方米水体) |
生产周期 |
包装规格 |
年产量(吨) |
年销售量(吨) |
年销售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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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套作、混养等情况的生产方式,需详细说明套作、混养的品种。
表3 县、地级工作机构推荐意见
县 级 工 作 机 构 推 荐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加盖县级工作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
地 级 工 作 机 构 审 核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加盖地级工作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
表4 省级工作机构产地认定终审和产品认证初审意见
省 级 工 作 机 构 检 查 员 意 见 |
检查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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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工 作 机 构 综 合 审 查 意 见 |
(一) 产 地 认 定 终 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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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产 品 认 证 初 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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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工作机构负责人(签字): (加盖省级工作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
表5 部专业分中心复审意见
部 专业分 中 心 检 查 员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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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员(签字): 年 月 日 |
部 专业分 中 心 复 审 意 见 |
部专业分中心主任(签字): (加盖部专业分中心印章) 年 月 日 |
表6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终审意见
农 业 部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中 心 终 审 意 见 |
部中心主任(签字): (加盖部中心印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