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 关于《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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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9527H/2023-535919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2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
一、议题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谋划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决策依据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的实施意见》
三、重要举措
做好2023年全区“三农”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打造数字农业总部经济,全面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
解读人:张文东 职务:张店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