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十七届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关于成立乡村振兴五个专班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的通知解读
索引号: 11370303MB2869527H/2019-18334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9-02 发布机构: 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十七届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关于成立乡村振兴五个专班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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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关于成立乡村振兴五个专班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的通知解读

 

  区委农办根据省、市成立乡村振兴五个专班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关于成立乡村振兴五个专班 抓好工作推进落实的通知》文件的起草工作,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1. 健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综合协调,成立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工作专班,各专班由2名区级领导同志任组长,2—3个部门为牵头推进单位。各专班工作由区委农办统筹协调。

  2. 明确乡村振兴五个工作专班重点任务清单。市文件确定乡村振兴五个工作专班清单任务94项,其中,区县特色清单任务12项。我区共确定乡村振兴五个工作专班清单任务83项,包括:产业振兴清单任务25项、人才振兴清单任务11项、文化振兴清单任务11项、生态振兴清单任务11项、组织振兴清单任务25项。文件整合了市文件涉及的清单任务7项,新增镇(街道)特色清单任务7项。

  3. 实行一线推进落实。参照市文件,区领导同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均确定1个乡村振兴工作联系村(区领导同志指导乡村振兴联系村分工与乡村组织振兴帮包联系村一致),区领导同志和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深入工作联系村,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