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民政局
标题: 2024年张店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573W/2024-549133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11 发布机构: 张店区民政局

2024年张店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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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张店区民政局

办公电话

0533-2869950

邮政编码

255020

Email

zdqmzj@zb.shandong.cn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 08:30—12:00    

下午 13:30— 17:00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

负责人

王俊 张店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网址

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mzj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张店区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在一个乡镇区域内,村的分设、裁并、更名、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内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内乡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区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

5.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6. 负责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定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9. 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 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区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 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 管理国家、省、市、区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13. 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 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5.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挂法制科牌子)

机构名称

办公室(挂法制科牌子)

办公咨询投诉电话

0533-2869950

传真号码

 0533-2869950

办公通信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116室

邮政编码

255022

信访接待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116室

电话

0533-2869950

网上信访平台地址

http://wsxf.xfj.shandong.gov.cn/370303/
web/index

电子信箱

zdqmzj@sina.com

负责人

田茂建

职务

办公室主任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服务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

 

2、计划财务科(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机构名称

计划财务科(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869852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宋双

职务

计划财务科科长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全区民政事业资金分配意见。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组织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区划地名科

机构名称

区划地名科

办公电话

0533-2157402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石淇炜

职务

区划地名科科长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区际以及区内乡级边界争议承办与相邻区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监督管理全区地名工作,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审定本区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协助做好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区级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做好区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和促进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张店区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儿童福利科牌子

机构名称

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儿童福利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869904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赵吕鹏

职务

社会事务科科长

机构职能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全区流浪乞讨人员向市救助站的移交工作。

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全区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区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并指导镇(街道)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区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5、老龄工作科(挂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科牌子)

机构名称

老龄工作科(挂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3-2160085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

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

255022

负责人

邓景斌

职务

老龄工作科科长

机构职能

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发展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承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拟订全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拟定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负责牵头协调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