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张店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2025年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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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573W/2025-555561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3-0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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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淄博市张店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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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政府组成部门 |
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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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俊 |
办公电话 |
2869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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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
电子邮箱 |
zdqmzj@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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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 情况 |
考取执法证人员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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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责 |
负责张店区所有合法登记社会组织团体的日常监管 对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预收费,进行检查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对殡葬服务单位(公墓)建设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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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权限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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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六条、第二十七条。 2.《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第九十二条。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条、第十九条。 4.《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第二条第一款。 5.《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第九十二条。 6.《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7.《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1999年1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第二十二条 8.《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鲁民〔2023〕72号)》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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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程序 |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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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执法 情况 |
是否实施 委托执法 |
否 |
受委托执法 单位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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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执法 机构的性质 |
无 |
经费来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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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执法 机构执法 人员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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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执法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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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途径 |
监督和投诉渠道 |
1.监督机构:局办公室 2.投诉电话:0533---2869950 3.信函投诉: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民政局 4.邮政编码:2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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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
1. 行政复议机构 机构:张店区司法局 电话:0533-7658008 办公地点: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
2. 行政诉讼机构 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点: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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