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第十八届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关于《张店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试点) 工作方案》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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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573W/2024-545877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7-03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民政局 |
一、 出台的背景
张店区现有常住人口80.64万,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13.86万,占常住人口的17.19%,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16325人。目前,张店区已形成“9901”养老新格局,有约99%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人数众多、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大,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但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仍存在养老服务市场供需不见面、养老企业专业力量匮乏、老年人消费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此,按照2024年张店区重大民生实事“优质养老服务进万家”的工作安排,区政府印发《张店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储备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我区老年人提供优质居家养老服务。
二、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要“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多渠道、多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三、总体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按照在服务对象上,突出高龄刚需,兼顾普惠;在发展理念上,突出杠杆撬动,市场带动;在探索推动上,突出问题导向,循序渐进;在整合力量上,突出社企联动,形成合力的原则,探索建立《张店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指导清单》,根据老年人自身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居家养老“爱心服务包”,培养老年人消费习惯,培育激发居家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提升张店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努力建设福寿安康的颐养之城。
四、主要任务
按照倾斜东部老城区、老年人口相对较多、8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比高、社区书记组织能力强等原则,由各镇、街道推荐确定试点社区,并对接具备相应资质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组织)根据老年人自身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居家养老“爱心服务包”,按照服务包内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从7月份开始,分筹备开展、组织实施、考核评估、总结推广四个阶段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