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三届第四次会议委员 第1303206号《关于建议利用空置教学用地转型为养老设施的提案》的答复
区政协十三届第四次会议
1303206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张店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5-06-23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三届第四次会议委员

1303206号提案的答复

 

马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利用空置教学用地转型为养老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淄博市张店区辖区面积123平方公里,8个镇(街道),149个村(社区),张店区全区总人口80.6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13.86万人,占比为17.19%,养老事业发展任务艰巨。张店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目前张店区共建成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处,实现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目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1家,床位410张;农村幸福院7家,床位140张。此外还建成长者食堂35家,可以满足张店区老年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针对中心城区13.86万名老年人近99%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实际情况,近年来张店区民政局瞄准经济困难半失能、失能老年人积极实施适老化改造工作,并在全区29个试点社区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目前,张店区由幼儿园改建养老院1家(圣恩老年公寓二期)项目进行中。

二、提案办理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案建议,开展专项调研论证

收到提案后,我们对辖区内闲置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核查建筑结构安全、周边配套设施、产权归属等关键要素。同时,通过实地走访、业内人士座谈等方式,对改建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显示,部分闲置幼儿园在空间布局、场地规模上具备改建潜力,但需综合考虑区域养老服务需求分布、教育资源规划等因素,科学制定改建方案。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规范改建标准流程

明确改建条件:参照《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等国家标准,对消防设施、无障碍改造、适老化装修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改建后的养老机构符合安全运营要求。

加大资金扶持:统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改建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企业、社会组织投入改建运营。

(三)分类推进项目实施,强化资源统筹利用

优先重点区域改建:结合人口老龄化程度、现有养老机构分布情况,优先选择老年人口密集、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区域开展改建试点。

兼顾教育资源规划:改建前充分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对存在潜在入学需求的区域,预留教育用地或通过置换、租赁等方式补充学前教育资源,确保改建工作不影响学前教育发展。对短期内无教育需求的闲置幼儿园,优先推进养老功能转换。

(四)加强全过程监管,保障服务质量

严格质量把控:在改建施工阶段,联合住建部门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消防、抗震、无障碍等设施达标;运营后,将改建型养老机构纳入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对安全隐患、服务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整改。

注重人才培养:针对改建后养老机构的服务需求,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在老年护理、心理关怀、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能力,为老年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幼儿园改建养老院工作,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也恳请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此项工作,提出更多宝贵建议,共同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以便今后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张店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单位:区民政局,联系人:邓景斌,联系电话:2160085)

抄  送:区督查工作中心、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关于建议利用空置教学用地转型为养老设施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