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41号《关于建立更加完善养老体系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41
建议人: 尚波
主办单位: 张店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4-06-2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民〔2024〕25号                      签发人:王俊

 

对区十届人大次会议代表第41号建议的答复

 

尚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更加完善养老体系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张店区养老服务基本情况

张店区全区总人口80.6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13.86万人,占比为17.19%,养老服务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养老事业发展任务艰巨。目前,张店区正常运营养老机构31家,床位3577张,护理型床位2882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80.57%;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54处。此外还建成张店区养老指导中心1处(内设张店区智慧养老综合管理平台)、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处、长者食堂53家,可以满足张店区老年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建议办理情况如下

(一)医疗保障制度方面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居民个人等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该保险是为了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等医疗费用。

从淄博市医疗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看,2000年,我市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4年,建立个体职工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制度;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整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群目前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淄博市2020年被列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经过几年试点运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已实现人群全覆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筹资能力以及现有条件的制约,张店区目前还不是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区县,根据相关政策,山东2025年将实现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截至目前,张店区(不含市直)长护险定点机构共37家,其中医养结合2家,社区养老7家,居家护理28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共计1652人,护理员710名,定点数量及护理员数量已基本满足日常的护理需求。

近年来,医保不断出台相关政策,以进一步提高医疗待遇。

(1)住院报销待遇不断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0万元,最低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职工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由50万元提高到55万元。

(2)门诊报销待遇不断提高。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900元提高到1000元,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0%;职工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由3000元提高至4500元,退休职工提高至5500元。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在职职工由70%提高到75%,退休人员由80%提高到85%。

(3)扩大门急诊和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将门诊急诊患者未转入住院治疗的72小时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扩大门急诊保障范围。居民急诊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55%。

(4)降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个人自负比例。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个人自负比例30%,降低为个人自负比例5%、10%、15%。

(5)自2021年1月1日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参保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个人负担费用(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合理纳入职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6)自2021年3月1日起,淄博市正式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目录不断更新,新版《药品目录》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中药饮片部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其中西药部分1293个,中成药部分1311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363个(含西药293个、中成药70个),共计2967个。相比上版药品目录,覆盖病种、保障范围明显扩大。

(7)优化异地就医流程。医保结算现已实现全国联网,省内定点就医已无需备案,参保人直接在定点联网报销即可。省外就医,可从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爱山东”政府服务平台、“淄博医保”微信小程序等进行备案,无需参保人现场办理。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国家、省、市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努力扩大保障范围,提升保障水平,加强护理队伍建设,着力补齐制约淄博市养老服务发展的短板。

(二)医养结合准入方面

我区积极推动合适的医院转型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实现医养一体化深度服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或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降低医养结合项目准入门槛,为医养融合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整合资源,搭建养老人才培养实训基地。联合淄博市中联职业培训学校,搭建养老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为护理员、居家服务站点负责人、机构院长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每年可培训养老护理人员1000余人次。此外,还建立人才激励政策,实行优秀养老护理员评选制度,通过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等措施,发挥优秀养老护理员行业中的模范引领作用,吸引更多年轻力量投身护理事业,不断扩充和优化张店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规范发展。

二是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一方面我局与齐鲁医药学院确定为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共建单位,把养老机构和养老职业教育紧密地结合起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供需对接,畅通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学生实习就业渠道,让学生亲身参与实际的养老护理工作,从而获得直接的感性认识,了解养老护理工作的真实状态,以保障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前可以强化和巩固护理的专业技能。同时选拔优秀养老护理员指导学生,为学生树立良好的行业榜样,从而影响学生对养老护理工作的择业动机,培养出综合素质高、专业水平高、实操技术强、可持续发展、社会满意度高的养老服务人才。另一方面,我区发挥宁智寓和、区中医院养护院、区人民医院养护院等优秀养老服务机构待遇高、保障好、专业性强的优势,为大专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岗位,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与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吸引更多人才留在张店,扎根养老服务行业。

医养结合布局方面

我区按照整体布局合理规划统筹发展的原则,结合实际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资源配置衔接,促进医养结合纵深一体化发展。目前,我区东部建有淄博市淄建集团老年护理服务中心淄博市张店区淄建第二养护院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养护院张店区幸福公社养护院,西部建有淄博四季彩虹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范家村老年公寓、淄博市张店区彩虹养老院,南部建有淄博市昌国养生院、淄博市张店区工盛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北部建有张店区马尚镇石村老年公寓、淄博市张店区益宁精神障碍养老康复中心、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北院区养护院,中部建有淄博市张店区中医康复养护院、淄博市张店区华仁颐养中心、淄博市张店区欣三友老年公寓,医养结合相对均衡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以便今后更好地改进我们的工作。

 

 

张店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区民政局,联系人:邓景斌,联系电话:2160085)

抄  送:区督查工作中心、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尚波代表在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更加完善养老体系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