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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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4346/2024-542611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25 | 发布机构: | 马尚街道办事处 |
中共张店区马尚街道工作委员会
张店区人民政府马尚街道办事处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3年以来,马尚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扛牢责任、狠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争先进位、走在前列。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推进依法行政,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将依法行政、提升行政能力作为加强机关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化执法工作人员执法培训,有5名同志通过执法资格年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指导制度,围绕安全生产领域,加大现场执法频次,累计检查单位681家次,整改问题隐患764条,立案处罚9家;围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累计检查35家建筑工地,对10家工地下达整改通知书,现均已整改到位。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履行司法判决。
(二)健全工作制度,促进依法决策提质增效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关于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工作流程及模板文本等材料,提高法律顾问等法治人才对街道、村(社区)各项事务的审查参与率,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务网站、“智慧马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协调34个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22名,推动在386个网格构建“网格+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协调组织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坚持多元共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织密织牢人民调解网络,建立以街道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为中心,司法所为主阵地,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调解工作室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格体系,辖区现有调委会35个,其中街道调委会1个,村(社区)调委会34个,调解员180名。先后打造世纪花园“邵涛调解室”、齐悦社区“姊妹花议事”、等工作品牌,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0余件,成功率98.5%。加强政府法治培训,累计举办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2次,线上培训10余次。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建设良好环境
加强机关干部学法,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治教育培训6场,积极利用“全国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展公职人员学法考法,街道参学率及通过率均达到100%。加强各行业精准普法,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家禁毒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活动100余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4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居民法律素养。
(五)加强阵地建设,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标杆
加强辖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培养,现有“法治带头人”34名、“法律明白人”102名。强化法治宣传,打造法治文化广场10余处,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30余处。2023年4月,马尚街道回民新村、西北村、西寨社区和尚文苑社区获评“张店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月25日,九级村、齐悦国际社区通过山东省“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核查。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街道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批示、督办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街道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多次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班子成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升。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今年以来,马尚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村、社区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对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致使普法工作措施落实不细。二是少数干部法治能力不足。部分干部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在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武器去解决矛盾、化解难题上仍有提升空间。三是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主动开展法律服务和为街道提供法治建议少,法律顾问下沉村居,下沉网格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的频次有待提高。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2.完善合法性审查相关制度,充分发挥街道法律顾问、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依法决策执行力和公信力。3.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调动各方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村(居)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4.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完善调解组织机制建设,充分调动“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案件中的积极性,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