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办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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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4346/2023-51127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机构: | 马尚街道办事处 |
实施主体 | 马尚街道 | 承办机构 | 马尚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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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ac0a77037000 | 实施编码 | 1137030300421743465ac0a77037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4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跨镇(乡、街道)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20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山东省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马尚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网络咨询:http://zbzdzwfw.sd.gov.cn/zd/public/index 电话咨询:0533-280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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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马尚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网络投诉:http://zbzdzwfw.sd.gov.cn/zd/public/index 电话投诉:0533-28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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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马尚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窗口名称:民政 窗口序号:0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1、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国务院于2014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公布的文件。该《办法》分总则、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13章70条,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 查看原文 |
《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 | 山东省财政厅 | (鲁民〔2014〕81号) | 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加强低保工作规范管理,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 查看原文 |
2、受理条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3、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告知承诺书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申请书,详细申明家庭基本状况和申请理由(1份) | 暂无 | 1 | 暂无 | 其他 | 暂无 | 必要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按规定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和财产证明等材料(各1份); | 暂无 | 1 | 暂无 | 其他 | 暂无 | 必要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根据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外来常住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1份); | 暂无 | 1 | 暂无 | 其他 | 暂无 | 必要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书面声明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1份); | 暂无 | 1 | 暂无 | 其他 | 暂无 | 必要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根据需要填写《低保备案表》(1份); | 暂无 | 1 | 暂无 | 其他 | 暂无 | 必要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1份)。 | 暂无 | 1 | 暂无 | 其他 | 暂无 | 必要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 法律法规 | 5个工作日 | 受理、不予受理 |
审核 | 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 法律法规 | 10个工作日 | 合格、不合格 |
办结 | 根据审查结果,合格的制发证件或给出相应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法律法规 | 5个工作日 | 许可、不予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