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关于在张店东部城区建设公立幼儿园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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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单爱莲
主办单位: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19-05-2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单爱莲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张店东部城区建设公立幼儿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自2011年开始,连续出台了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全区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政策支持。

一、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一是加强区属公办幼儿园建设。自2012年开始,区委区政府投资5041万元新建了区第一、第二、第三幼儿园,现在一幼、三幼已投入使用。三个幼儿园共增加了千余个优质学位。依托区实验幼儿园,将一幼、二幼、三幼进行科学“组团”,实现了公办学前教育集团化发展。通过统一的管理模式、统一的办园理念、共享课程资源、共享教师资源等方式,实现了同发展、共提升。2016年4月,一幼、三幼已通过了省级示范幼儿园验收。

二是加快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全区6个镇中心幼儿园全部通过省级认定和省示范幼儿园验收。按照我区《关于加快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的意见》(张政发〔2012〕119号)文件的要求,各镇新建的中心幼儿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科学施策,大力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科学确定普惠性幼儿园的政府指导价,做好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工作,按时足额落实生均经费补助。加快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步伐,尽早实现每个镇1所公办幼儿园。结合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回收、置换和购置,进一步扩增普惠性幼儿园。

三、深化改革,实施多元化办学体制改革

采取联合办学、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引进省、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嫁接优质教育品牌,扩展优质教育辐射引领,形成名园汇聚张店的大格局,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个性化学前教育需求。

四、落实编制,提高待遇,稳定教师队伍

按照核定编制及人员控制总量的标准,落实教师招聘计划。在公办教师不足的情况下,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将公办园中的教师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落实聘用教师工资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实现同工同酬。逐步提高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让幼儿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淄博市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5月20日

关于在张店东部城区建设公立幼儿园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