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张蓓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办中、小学运动场馆适时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9月27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该条例针对体育活动、卫生与营养提出了具体管理措施,具体涉及预防近视、身心健康、食品安全等各方面,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文件中第三十九条强调: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建设学校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应当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假暑假以及非教学时间,按照国家或者省有关规定向学生开放。文件中明确说明是对学生开放,请代表予以理解。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的支持和关注!
淄博市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