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关于公办中、小学运动场馆适时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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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张蓓蓓
主办单位: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19-05-20
  •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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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张蓓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办中、小学运动场馆适时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9月27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该条例针对体育活动、卫生与营养提出了具体管理措施,具体涉及预防近视、身心健康、食品安全等各方面,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文件中第三十九条强调: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建设学校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应当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假暑假以及非教学时间,按照国家或者省有关规定向学生开放。文件中明确说明是对学生开放,请代表予以理解。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教育的支持和关注!

 

 

淄博市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5月20日   

关于公办中、小学运动场馆适时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