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区教体局局长孟凡伟解读《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3MB28657889/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2 发布机构: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领导干部解读】区教体局局长孟凡伟解读《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2
  • 字号:
  • |
  • 打印

【领导干部解读】区教体局局长孟凡伟解读《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店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发布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我区学前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下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学前教育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明确了政府主导、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发展方向。2020年2月,教育部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 2021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山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评估内容、认定程序、结果运用等要求。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现实需要。此背景下,根据《山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区县要对照指标、立足实际、超前谋划、科学研判,全面分析县域学前教育的优势短板,聚焦瓶颈问题,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措施,制定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2023年4月,启动并完成了《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向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答:本文件依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7号);《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补充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8号);《淄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教督委〔2020〕3 号)。

问:《实施方案》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不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到2023年,在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方面全部达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标准。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重要举措是什么?

  答:《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实施方案》共五个方面的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总体目标,通过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进一步提升普及普惠水平、强化政府保障力度、全面提升办园质量和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五项具体措施,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成立张店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领导小组,发挥领导小组职能,负责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各相关部门和镇办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将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有效落实。

 

 

解读人: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孟凡伟

 电 话:0533-2278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