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信息工程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3MB28657889/2021-527345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19 发布机构: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信息工程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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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用电安全工作。
1.    使用电子仪器设备时,应先了解其性能,按操作规程操作。实验时先接好线路,再接电源;实验结束时必须先 切断电源,再拆线路。
2.    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有焦糊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    人员较长时间离开房间或停电时,要关闭电源开关,尤其是要注意关闭加热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
4.    电源或电器设备的保险丝烧断或空气开关跳闸时, 应先查明烧断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按原负荷选用适宜的保险丝进行更换,不得随意加大或用其它金属线代替。 
5.    实验室内不能有裸露的电线头。需设置安全罩、加接地线的设备要按照规定装设,以防触电事故。
6.    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7.    电源开关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品或堆放杂物,以免触电或燃烧。
8.    电器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由总务处专业人员按规定 装设或指导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应由专业人员拉接,用毕后立即拆除。
9.    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总务处审批,严禁使用电加热器 具,如电炉、油汀等。对违反规定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 并按规定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10.    各实验室管理员、任课教师为兼职安全员。安全员 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各实验室管理员 要每天对分管实验室进行安全巡视,并存在问题及时上报主 任。实验部主任要每周至少一次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上报整改。
澝博信息工程学校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