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信息工程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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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57889/2024-549640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8-2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淄博信息工程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
为落实《淄博信息工程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学分制操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部分 教学学分实施细则
教学学分包括课程学分与奖励学分。
一、课程学分实施细则
根据本校学分实施方案的规定,课程学分为过程学分和终结学分。
(一)必修课学分
每周上1课时的课程,一学期计算为2个学分(以语文为例:每周3课时,每学期为6个学分)。每周32课时计算,学生在正常的情况下,一学期能得到64分学分,二年共有256个学分。课程学分分为过程学分和终结学分,由各任课教师负责实施。
1.终结学分
(1)终结学分即是通过课程考核所取得的学分,占该学科的总学分50%。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不同方式进行。根据不同的分数段或不同的考核等级,不同的学科都可以用下表进行换算给予相应的学分。不再实行补考。
百分制 |
100—90 |
89—80 |
79—70 |
69—60 |
59—40 |
39分以下 |
等级 |
优秀 |
良好 |
中 |
及格 |
较差 |
差 |
学分比例 |
100% |
50% |
30% |
计算方法举例:如职高语文一学期总学分为6个学分,其中过程学分占50%(3分)、终结学分(3分)。如考试成绩55分,所得学分为3*50%=1.5个学分,其余类推。
(2)各种教学活动均须考勤,学生无特殊原因应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全部教学活动。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达到或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平时作业或实验报告缺交次数累计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一者,均不得参加期末考试,本课程成绩记0分。教师在期末考试前将学生考勤情况报学生所在专业部。专业部根据各方面考勤汇总情况,确定不得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于考前通知到学生本人和任课老师。
2.过程学分
(1)过程学分占该学科的总学分50%。以职高语文为例:每学期6个学分,其中过程学分为3个学分。
(2)各学科以专业部或教研组为单位制定本学科《过程学分实施细则》,把学科过程学分的60%作为基础学分,设置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项目对学生进行奖励或扣除。本学科的过程学分=基础学分+奖励学分-扣除学分。原则要求如下:一节课的基础分为0.6分;奖励后不能超出1分,扣分可扣到0分。
上课表现好的学生酌情奖励0.1-0.4分,(如:课堂认真听将、积极回答问题、按时完成作业等);上课表现差的学生酌情扣0.1--1分(如: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旷课、缺课每次扣1分;作业不及时完成每次扣0.5分;课堂睡觉说话每次扣0.2分)(3)奖励学分与扣除学分必须有依据,有记录。为此学校设置《过程学分原始记录表》。任课教师落实课代表进行记录,每节课后任课教师签名确认。已记满的《各学科过程学分原始记录表》由任课教师保存,每月上交专业部存档,在学期结束前上交教务处存档,以备学生查询并作为教学考核资料的依据之一。
(4)每周由任课教师组织课代表填写该学科过程学分汇总表二份,一份用于向本班学生公布,一份交给班主任,每个学科一个月公布一次(一般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周的周四进行检查)。
(5)每学期末由班主任组织填写各学科过程学分汇总表二份,一份用于向本班学生公布,一份交专业部或教研组。
(6)每学期末由专业部组织或教研组填写该学科课程学分汇总表三份,一份用于向本班学生公布,一份专业部或教研组留存,一份上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二)选修课学分
选修课注重学生在任选课中的学习过程的评价。操作办法参照必修课执行。
二、奖励学分实施细则
奖励学分是学生通过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知识技能比赛、多种技能证书的考取、社会实践等所取得的学分,奖励学分可替代课程学分。
1.技能证书学分
学生必须考取计算机初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和与本专业相关的1门职业资格证书,每次考取1门初级证书给10个学分。此学分是毕业必备条件之一,否则不能毕业。以上证书没每高一个层次额外奖励5个学分,属于同一种技能等级证书的,只计最高一级,不累计计分。
技能证书学分由班主任负责登记,于每学期期末报教务处汇总存档。
2.竞赛获奖奖励学分
为了充分体现“个性发展原则”,鼓励学生在学习必修、选修课程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种竞赛和技能比武,因此我校给予参加者及获奖者一定的学分。参加各级知识、技能、文艺、体育竞赛获奖的学分标准如下所示: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25 |
20 |
15 |
省级 |
20 |
15 |
10 |
市级 |
15 |
10 |
5 |
市级 |
10 |
5 |
3 |
校级 |
5 |
3 |
2 |
同一内容或同一作品参赛多次获奖者,只计其中最高学分。以上获奖学分统一由教务处公布和登记。
3.其他学分: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公益劳动、军训、入学教育、毕业教育1周为1学分。学分的最小单位为1学分,小数点后采取4舍5入的方法计算。
4.社会实践奖励学分
学生参加社会参观、调查与其他社会活动(学校统一安排的校外生产学习除外),每天为1个学分,由班主任按根据实际情况计分登记,每学期末报教务处存档。
三、其他
1.班主任在每个学期结束前,将本班学生的所有学分进行统计登记,填写本校学生学分汇总表一式二份,一份向学生公布,一份上交教务处。
2.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补充和解释。
第二部分 思想道德素质学分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执行《淄博信息工程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加强对学生修身的动态量化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每位学生三年总计德育学分为600分。每学期基础学分为100分。
学生修身学分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1.学生修身积分,每学期评定一次。作为学生一切评优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修身积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60分—80(含60分)为“良好”,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每学期三好学生、优秀团员评选、学生入团,修身学分名次必须列本班人数的50%以前。
3.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本班积分制管理小组。每周周一班会时间公布上周学生积分情况。
4.每学期学生的修身基础分为100分(最高记100分)。
5.每学期修身学分不足60分视为德育不合格,在校期间,1个学期德育不合格,给予记过处分;2个学期德育不合格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缓发毕业证三个月;3个学期德育不合格者,不予毕业。每学期期中公布各班修身学分不足60分的学生名单以示警告,期末公布各班本学期德育不合格人员名单。
6.本学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7.未尽事宜,由学管处及各班积分制管理小组协调解决。
细则
扣分项 |
|
项目 |
扣分标准 |
纪律 |
1.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含晚自习),旷课一节扣2分;病事假必须由家长亲自请假,弄虚作假一节扣4分,事假一天扣2分,病假一天扣1分。上课期间(特别是自习课)随便进出教室、乱下位、换位一次扣2分。 2.吸烟、喝酒一次扣10分,在校园内吃瓜子、口香糖一次扣5分,上课吃东西一次扣5分。 3.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分别扣10分、20分、30分、40分 |
装束 |
不佩带校卡每次扣1分,穿半身校服一次扣2分,不穿校服一次扣3分,戴耳钉等装饰物、化妆一次扣5分,染发、怪发、男生长发一次扣5分,制止不改者加倍扣分。 |
学习 |
1.上课看报、杂志、小说、传纸条、写其他科目作业、睡觉、玩手机及做一切与本节课无关的事,每次扣2分;不交或迟交作业一次扣1分;上课被教师点名批评一次扣3分,不尊敬教师一次扣5分。 2.考试作弊一次扣10分。 |
卫生 |
1.不积极参加卫生扫除一次扣4分,责任区出现被学校扣分现象,责任人一次扣2分,组长及卫生委员各扣1分。 2.值日不能按时完成扣2分,忘记干值日扣3分。不积极参加卫生扫除一次扣2分,责任区出现被学校扣分现象,一次每人扣3分,组长再扣2分。 3.在校园、教室内乱扔杂物每次扣2分。 |
文体 |
1.不按时参加课间操的每次扣2分。不认真做眼保健操,一次扣2分,体育委员扣1分。 2.不认真唱歌者,一次扣2分,文艺委员扣1分。 |
宿舍 |
1.早操旷操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每人次舍长扣0.5分。 2.晚自习每周互评,纪律差的前3名分别扣3、2、1分。 3.每周本宿舍平均分低于9.5分的,每人扣1分,舍长再扣1分。值日生当天全天值日得分低于9.5分者,扣1分,舍长加扣0.5分。 |
加分项 |
|
项目 |
加分标准 |
纪律 |
每月无重大责任事故且班级考核在全校前3名,所有班干部每人加2分。 |
学习 |
1.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列班内前10名加5分,进步每5个名次加3分,退步相应扣分。单科成绩前5名加3分。 2.参加各类竞赛获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获区、市、省级奖励按相应等次的2、3、4倍加分。 |
卫生 |
一周内班级卫生无扣分现象,值日生每人加2分,组长再加1分。 |
文体 |
积极参加运动会、越野赛、文艺活动及礼仪活动等各项大型活动,除加参与分3分外,另按名次加分1-10分,按照10,8,7,6,5,4,3,2加分奖励前8名,如果只有前6名,则7、8名将不再加分。 |
宿舍 |
1.每周本宿舍得分平均分9.5分以上的,每人加1分,舍长再加1分。值日生当天全天值日得10分者,加1分,舍长加0.5分。 2.获得宿舍流动红旗,每人加1分。 |
宣传 |
1.出黑板报,参与者一次加1分,成绩在全校前三名按3、2、1加分。 2.积极投稿,投一篇加0.5分,在校、区、市级报纸刊物上发表的(包括广播稿),分别按3、6、9分加分。 |
好人好事 |
及时制止学生打架、失物归还等视情节加分1—10分。 |
修身学分的管理
1.课堂内学生修身学分奖扣情况,由班主任报至学管处,每学期各班将电子稿报至学生处汇总。学分奖扣情况原始登记材料同时交学管处存档。
2.学生违纪或做好事奖励,扣得分情况由学管处汇总。
3.学生修身学分奖扣情况每学期通报一次。
4.每学期修身学分低于70分者不得参与任何先进的评比,低于60分者通知家长,请家长加强监督管理。
5.三年总计修身学分少于400分者,视为思想道德不合格,缓发毕业证书。半年后持相关单位思想道德表现良好的证明,方可给发。
6.三年总计修身学分,在毕业时以50%比例计入毕业总学分。
第三部分 顶岗实习学分实施细则
顶岗实习学分是学生通过顶岗实习所取得的学分。针对社会实践教学的特殊性,为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促进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顶岗实习,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实际职业能力,特制订实习学分实施细则。
一、实习学分的给分
实习学分包括实习工时学分、实习安全学分、实习态度学分、适应能力学分、职业技能学分、岗位稳定学分等。
1.实习工时学分:对实际在岗实习时间进行量化考核的学分。以实习工时为计算单位,实际在岗实习一天,计算0.5个学分;一学期规定的实习时间为120天,最高可得60个学分。
2.实习安全学分:对实习安全进行量化考核的学分。以一学期实习安全为依据,自觉遵守实习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注意生活安全,实习期间无生产、生活安全事故发生的得8个学分。
3.实习纪律学分:对实习学生是否注重自身修养、是否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是否遵守劳动纪律进行量化考核,称为实习纪律学分。每学期为16分。
4.实习态度学分:体现学生对实习的认识、参与实习的主动性与自觉性的量化指标为实习态度学分,每学期为8分。
5.职业技能学分:对学生职业成长进行评价的学分,以学习报告为评价依据,每学期为8个学分。每个学生都应根据自己所学的专业选择实习课题,根据自己的实习经历与体会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须经实习单位签署意见。
6.适应能力学分:以实习岗位稳定性来评价的学分,一学期坚持在一个岗位实习的得8个学分。实习学生应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妥善处理实习过程中的问题。
二、实习学分的奖励
1.根据学校部署,按时返校进行阶段性实习总结的同学,奖励5分;
2. 善于学习岗位新技术,注重实习心得的总结,重视实习情况的反馈,撰写实习文章被学校采用的,奖励2分每篇。
3.整个学期无安全事故的,奖励5分;
4.一个学期坚守一个实习岗位的,奖励2分;
5.实习过程中,受到实习单位表彰的,奖励5分;
三、实习学分的扣除
1.实习工时学分
本学分侧重学生的实习出勤考核,有缺勤现象的按以下方式扣分。
(1)缺勤1-4天,扣5分;(2)缺勤5-10天,扣10分;(3)缺勤11-20天,扣20分;(4)缺勤21-35天,扣30分;(5)无故不上岗实习、中途退出实习或累计缺勤时间超过60天,扣除所有60个实习工时学分。
2.实习安全学分
安全是任何教育活动的前提,校外生产实习安全隐患多,更应注意安全防范,遵守实习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文明生产,关爱自己,注意生活安全。
(1)不虚心接受学校安全教育的,扣3分;(2)切实履行安全规程,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的,不扣分;(3)属于个人的违规操作或不听学校的劝告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视事故造成的损失酌情扣3-8分;(4)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扣5分。
3.实习纪律学分
本学分以强调学生遵守厂规厂纪,注重自身的学生形象为目的,凡有下列情形的酌情扣分。
(1)企业反映经常迟到早退,且经教育不改正的扣3分;(2)经常性旷工且经教育不改正的扣6分;(3)实习期间违反企业规定,在社会造成不好形象的扣5分;有以上情况,经班主任及家庭教育仍不改正的扣8分;(4)实习期间因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厂方除名的,扣8分;(5)出现问题不如实向老师、学校报告,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学校者扣8分;(6)实习期间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出现酗酒、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现象的,扣6分;因违法被公安机关处理的,扣8分;(7)其他违纪行为视情况酌情扣分,直至扣光8分为止。
4.实习态度学分
生产实习是职校学生的必修课程,全体同学都应正确认识,认真对待。
(1)不按学校统一规定,不及时上岗实习的,扣2分;(2)谎报实习岗位,欺骗学校、家长的,扣5分;(3)不服从实习单位管理,不尊重指导师傅的,扣5分;(4)不服从指导老师教育的,扣5分;(5)在实习岗位上消极怠工,实习单位有不良反馈的,扣3分;(6)实习怕苦怕累,不好学上进的,扣2分;
5.职业技能学分
职业技能是专业实习的精华,是专业综合能力的表现,实习学生应根据自己所学的专业,珍惜实习机会,把专业技能与社会需求有机结合起来。
(1)实习无明确内容的,扣3分;
(2)实习报告内容不翔实的,扣2-5分;
(3)实习报告不按期上交的,扣5分。
6.适应能力学分
在外生产实习不同于在校实习,学习环境与学习氛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需要我们主动适应实习岗位对身心素质的要求。
(1)不能适应实习环境,变换实习岗位的实习岗位每变动一次扣1分;(2)不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产生不良影响的,扣3分;(3)不能适应岗位要求,提出不合理要求,产生不良影响的,扣3分。
四、实习学分的管理
实习学分的奖励、安全事故的扣分等须报经涉外中心审核。
实习学分每学期为100分,每个同学必须获得70分以上才算合格。
由于实习岗位分散在全市各企业,实习学分的考核以实习单位的评价为主,结合实习指导的巡视检查,综合评定。由实习指导教师进行登记,经涉外中心审核,报教务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