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张店区东方实验学校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3MB28657889/2023-540995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张店区东方实验学校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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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实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东方实验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制度 

做好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不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还能维护实验室、校园环境,使我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学校。为将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废弃物的定义 

 实验室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物质,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残留物等。 

二、教师的职责  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的宣传、教育。 

三、对三废(废气、废液、废固)处理的一般规定 

1、废气 

实验室应有符合通风要求的通风橱,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废液 

学校实验室废液是指主要来自化学性实验室、生化性实验室及物理性实验室,或校内医务室等场所产出的各类废弃溶液。一般的实验室废液可分为:  ① 有机溶剂废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卤化有机溶剂废液等); ② 无机溶剂废液(如重金属废液、含汞废液、废酸、废碱液等)。  实验过程中,不能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等危  害。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盖紧桶盖。特别是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

3、废固 

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害、有毒废渣、废固,须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盛装过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弃用。 

 四、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处理规定 

 1、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残渣或过期的剧毒物品由各实验室统一收存,妥善保管,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2、盛装、研磨、搅拌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工具必须固定,不得挪作他用或乱扔乱放,使用后的包装必须统一存放、处理。 

五、过期药剂的处理 

过期的固体药剂、浓度高的废试剂必须以原试剂瓶包装,需定期报学校行政事务处回收,不得随便掩埋或并入收集桶内处理。   

六、专人负责 

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有害、有毒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七、回收装置 

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须按规定设置收集桶,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害、有毒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保管。废液、废固收集桶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危险警告牌、告示。 

八、校内监管 

1、学校行政事务处负责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对有害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和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