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张店区东方实验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3MB28657889/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9-03 发布机构: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张店区东方实验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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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根据《食品卫生安全法》和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

2、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定期验证。

3、建立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4、建立食堂卫生及饮食情况日检制,并作好记录。

5、食堂环境保持清洁,无鼠迹、无蝇、无蟑螂。

6、食堂管理员留存定点食品,采购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7、荤、素食品原料分池清洗,洗净后食品原料的盛器不放置地面。

8、冰箱内生熟、半成品分开,不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9、食品、原料无霉变,虫蛀,变质。

10、食品烧熟煮透,烹饪后食品至供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不超过24小时。

11、加工后的熟制品放在备餐间,不得供应水产品和改刀的熟食卤味菜。

12、食品留样放置48小时,每样量足100克,并有留样记录本。

13、从业人员分发饭菜、点心,有专人看管,戴口罩,不直接用手接触。

14、食品存放下垫离墙,原料、辅料缸加盖,调味品分类,分架存放,无超过保持期。

15、洗涤、消毒剂、餐饮具存放处固定。

16、容器、刀板生熟分开,注明标志,严格消毒。

17、从业人员做到“三白”,注意个人卫生。

18、饮用水卫生足量,保温桶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专人监管。

19、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