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齐盛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流程解读 | ||
---|---|---|---|
索引号: | 11370303MB28657889/2023-541050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0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和申请条件
(一)学生是否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二)学生家庭是否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三)学生户籍所在区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物价水平。
(四)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状况。
(五)学生家庭上学人数、劳动力情况、父母文化和职业情况、家庭成员身体状况。
(六)学生上学负担、生活费支出情况以及学校的收费情况。
(七)学生本人身体状况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流程解读
(一)告知学校应在新学年开学1周内,通过召开家长会、张贴公告栏、书面通知等形式,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向学生(或监护人)发放《认定申请表》,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二)学生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到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核实盖章;低保、残疾等学生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送学校核对,复印件由学校存档备查
(三)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审核《申请表》,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初步提出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名单,报上级部门审核。
(四)公示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家长、师生有异议,认定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如反映属实,应作出调整。
(五)建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后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申请表》、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资料按学年整理装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同时,将本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按所属关系逐级上报备案。
淄博市张店区齐盛学校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