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张店区第十二中学规范办学自查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MB28657889/2023-540988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0 发布机构: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张店区第十二中学规范办学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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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第十二中学规范办学自查报告

 

对照教育部“五项管理”和义务教育考试管理规定,省教育厅规范办学15条相关要求,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有关内容,山东省义务教育五四分段课程设置方案相关规定,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有关要求,《淄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淄博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段学校学生作息时间管理的通知》《淄博市关于全面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对学校规范办学进行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缺课。保证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劳动、综合实践等课程的开设,没有随意挤占这些课程的课时用于其他学科教学。

二、均衡编班配置师资。没有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三、严格控制书面作业量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和难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书面家庭作业应分必做和选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基本完成,作业布置有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要求教师禁止利用练习册和各种复习资料不加选择直接布置作业;禁止布置机械重复、照抄照搬的作业或惩罚式作业。作业批改及时、准确,书面作业要全批全改。禁止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作业采用等级评价制度。

四、坚决控制考试次数除学业考试外,学校每学期组织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学校和班级没有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没有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学生考试成绩单独反馈给学生。不按学生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不得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没有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

五、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学校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学校,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习惯,全面提升信息素养。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上午和下午各一次课间眼保健操。 

六、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学校建立课后服务方案,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分级部安排学生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没有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七、指导学生实践锻炼。学校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自主活动和睡眠休息时间,大体育活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并与“体育、艺术2+1项目”有机结合。学校严禁教师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假期组织学生上课,没有收费上课、补课。

八、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学校学生到校不早于7:30, 晚上休息时间 初中生不晚于22:00。学校无寄宿制学生。

九、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管理。学校不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坚持一科一辅、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