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第三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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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张店区第三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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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第三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中学生守则

1.爱党爱国爱人民。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好学多问肯钻研。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

3.勤劳笃行乐奉献。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参与劳动实践,热心志愿服务。

4.明礼守法讲美德。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孝亲尊师善待人。孝父母敬师长,爱集体助同学,虚心接受批评,学会合作共处。

6.诚实守信有担当。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

7.自强自律健身心。坚持锻炼身体,乐观开朗向上,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

8.珍爱生命保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坚决远离毒品。

9.勤俭节约护家园。不比吃喝穿戴,爱惜花草树木,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张店三中学生一日常规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学生一日常规》,内容如下:

一、到校

1.按时起床,吃好早餐,不带零食到校,注意饮食卫生,保证身体健康。

2.上学时必须带好学习用品,不得带与学习无关的东西。要整理好个人卫生,手脸要干净,帽子戴正,衣着整洁、朴素,纽扣扣合,不得敞胸露怀,在校一律穿校服,要佩戴好校牌。不穿拖鞋,不穿超短裙,不理怪发型、不烫发,不化妆,不戴首饰,男生不穿背心,不留长发。

3.上下学骑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骑飞车,不追逐打闹,不两人以上并排骑车,不骑车带人,路口要一看二停三通过。进校门要下车,校内禁止骑车,应推车到指定停车地点,把自行车排放整齐。

4.学生要按时到校,不准缺课,因病因事要请假,并有家长证明。

5.学生在上课期间离校外出时须出示班主任签字准假条,不符合要求者,门卫有权拒绝学生进出校门。学生进校必须举止大方,书包不得挂在胸前。  

6.校内外见到老师要停步问好,声音洪亮。

7.学生早上(中午)到校后,值日生要及时清理室内外卫生,其他同学要自觉有秩序地上自习。

二、课间

.下课后,学生要到教室外呼吸新鲜空气,做些有益于视力、身体、头脑放松的轻微活动,以解除疲劳,使之轻松愉快。

2.课间不准在室内、走廊内打球、跳绳、拥挤、追逐打闹,不准随地吐痰、抛纸屑,不准乱写乱画,不吹口哨,不大声喧哗;在楼梯上要靠右边行走,不乱推乱挤,遇有客人、老师要主动让路,做到安静、有秩序、有礼貌。

3.值日生要及时擦净黑板、讲桌,整理教室。

4.无事不准在办公室、实验室附近玩耍,更不准打闹,进办公室要先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能进入。

5.午间休息时,学校操场上不得有任何球类活动,教室内要保持安静有序。

三、两操、集会

1.眼保健操音乐响起,学生应随节拍认真做操,要遵守要领、动作准确。不讲话、不看书、不做作业、不趴在桌子上等。

2.课间操时,各班要迅速赶到指定地点。集合做到快、静、齐,动作正确到位、整齐,效果好。未能到班级队伍中集合者,须站在班级队伍的后面。

3.做操时不戴围巾口罩,不戴手套,动作要认真准确,遵守要领,紧跟节拍。

4.不能做操者应先向班主任请假,不能擅自留在教室里。没有请假或请假未准者必须出操。

5.做操完毕后,听老师指挥,宣布“解散”后学生自由活动。

6.做广播操离开教室时,要自觉将教室里的“电灯、电扇、电教器材”等关闭。

7.集会或大型活动时,班级学生必须按要求列队到集合地点,要始终保持安静、整齐,认真听讲,开会时不看书报、不做作业、不吃零食、不喝饮料等。集会结束退场时各班整队带回,不得拥挤打闹,并注意场地卫生,不得随意抛丢纸屑等物。集会期间,一切行动要服从主持人的指挥。

四、“午餐管理”要求

1.重视环保,节能减排,不挑食、不浪费,提倡“光盘行动”。

2.学生凭饭卡就餐,在规定窗口排队领取饭菜,不插队、不推搡。

3.端饭盛汤时,思想集中,注意安全,避免把饭菜撒在别人身上。

4.就餐时,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讲究就餐礼仪。学会谦让,主动给有困难的同学让座。遵规守纪,不随便离座走动,影响他人。

5.就餐完毕后,自觉清理桌子,保持桌面清洁。

6.把餐盘清理干净后,放在规定的收纳箱里,爱护公物。

五、课外活动

1.学生要严格按规定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团队活动,听从老师指挥,有事应事先请假,不得随便不参加,更不能提前离校。

2.活动时,要遵守活动的纪律和秩序,要爱护公共财物,注意安全,严禁任何形式的打架斗殴。

3.活动时间不准在室内活动、打闹,未经许可不得离校。

六、放学

1.放学时,值日生要清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好教室,关好门窗,锁门后方可离校。

2.放学后,学生要及时回家,不要在校内或路上逗留、玩耍,到家后要向家长、老人问好,如有客人要向客人问好。在家待人要有礼貌,并要帮家长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3.在家中娱乐要有所节制,要首先保质保量地完成作业。娱乐的形式也要有所选择,网络聊天、浏览、游戏,注意内容健康,严格控制时间。

4.按时作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

七、“放学静校”要求

1.放学15分钟内静校,各班须在学校规定静校时间前离开校园。

2.静校前值日,各班值日生须完成“关门、关灯、关窗、关电扇、关电教器材”等事项,确保室内电器关闭、室门上锁、窗户紧闭。

3.静校后,任何人不得在校门外(特别是校门附近的小卖部、小超市、流动摊贩处)逗留。离校后迅速回家,不得结伴外出玩耍。

4.如若静校后不按以上规定执行,学校安保人员将给予记录,报学校从本班量化管理中扣分并通知班主任。

八、“升降旗”要求

1.周一升旗时,每班两列纵队,两两对齐;应严肃认真、精神饱满,身怀对祖国的热爱,保持立正姿势,面向徐徐升起的国旗行注目礼。升旗过程中,应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集体唱国歌时,要声音洪亮。

2.举行升旗仪式时,校服统一,队伍整齐,保持肃静,每位同学认真聆听“国旗下的讲话”。

3.每天下午放学后进行降旗。降旗时,在校园里活动的师生必须原地立正,停止一切活动,面向国旗行注目礼。

4.每个班级认真学习《国旗法》,能熟记国歌歌词,会画国旗,国徽,明确其含义。

张店三中学生文明公约

 

一、仪容仪表文明

总则:面必净,发必理,衣必整,纽必结。头容正,肩容平,胸容宽,背容直。

1.不得在“颈脖、耳垂、手腕、脚腕”等处佩戴首饰或护身符之类的挂件,不得化妆、纹身、戴假睫毛等。

2.男女学生均不得染发、烫发。男生不留长发、刘海、鬓角、发梢;女生不留披肩发、长刘海、鬓发、发髻;不穿长筒靴、高跟鞋、拖鞋等。

3.不戴颜色样式夸张的眼镜。

二、着装文明

服装的穿着能够体现一个人的气质,校服是学生身份和集体精神的双重表达,规范着装是中学生健康形象的必备条件,也是每位学生的义务之一。

1.佩戴的校服和校牌无明显的污渍和损坏,校牌不得张贴任何附着物,校服裤不得整改。

2.学生在校期间应全套穿着校服。

3.穿着校服时,必须系齐所有纽扣或拉链,不可敞怀。

4.单穿长、短袖校服时,里面不要穿有帽的衣服;穿短袖校服时,里面不要穿长袖衣服。

三、说文明话

1.在学校,学生要自觉讲普通话,见人主动礼貌问好。

2.主动使用:“请”、“您好”、“您早”、“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礼貌用语。

3.学生见到老师或来访客人听课或参观校园,要主动问候:“老师好!”或“您好”、“叔叔好”、“阿姨好”。

4.学生进老师办公室之前,要轻扣办公室门并要喊“报告”,待老师回答“请进”,学生方可进入办公室。学生离开办公室,要说“老师再见”。

5.学生上学入校园时,要主动与值班老师问好,放学主动与老师道别:“老师再见!”。

6.学生不得说粗话、脏话,不得随意给他人起侮辱性的绰号,学会尊重他人。

7.与他人交谈时两眼应注视对方,面带微笑,不随意打断。

四、走文明路

1.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争先恐后,礼让有序。

2.迎面遇到师长,要主动停步,请师长先行。

3.不在走廊追逐打闹。

4.不踩踏学校绿地、草坪,自觉保护环境。

五、做文明事

1.爱护公物

1)爱护桌椅,不在桌子上 “刻、划、画、涂”等,不将椅子故意“踩、摇、踢、摔”等,对故意、恶意破坏行为,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勒令赔偿、给予校纪处分等处理。

2)爱护校园和教室的墙面,不在墙面上涂鸦或留下手印、脚印、球印等。

3)爱护教室里的门窗,没有“踢、爬、撬、撞”等破坏行为。

4)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出现在草坪上“踩踏、追逐、打球”等;不在学校的花坛周围“追逐、打球”等;不随意采摘学校的花草树木。

5)爱护班级里的电脑和白板设备,电脑必须要有专人保管,接受老师的指导和监督,不能随意删改计算机系统文件以及相应设置,严禁私自下载软件安装,严禁登陆不健康网站,严禁利用计算机玩游戏。

2.保护视力、预防近视

1)读书写字的姿势要端正,做到“三个一”:眼睛距离书本一尺、胸部离桌缘的距离为一拳头,写字时手指离笔尖要有一寸。做好眼保健操,注意用眼卫生,连续看书一小时左右要休息片刻或向远处眺望一会,保证眨眼时间。

2)不要在光线暗弱和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要躺在床上和走路时或在动荡的车厢内看书。

3.讲究卫生

1)勤洗手、脸、脖子,勤剪指甲,勤洗头,勤理发,勤洗澡换衣,勤刷牙漱口。

2)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暴饮暴食,不偏食。

3)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粉笔、吃剩的饭菜,不使用他人毛巾、茶杯。

4)禁止带饮料、零食等入校:班级无乱带、乱买、乱吃零食现象,无带饮料入校现象。垃圾要扔在垃圾箱内。

5)班级每日卫生清洁两次,要求:地面、桌面、墙面、讲台、窗台整洁无涂鸦;课桌椅摆放整齐,物品归位井然有序;黑板槽无积灰,教室墙面无球印和脚印;学生课桌台板内整洁;教室垃圾桶要及时清理,保持干燥整洁。

6)如厕文明。上完楼内厕所后要及时冲水,保持厕所卫生。

 

张店三中学生学习规范

 

一、课前准备

()目标计划

1.树立明确的学习目标,努力按计划坚持下去。鼓励制定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开学时学期计划粘贴在作业本上,制定计划时要结合本人各学科学习状况,争取各科均衡发展。发扬和保持自己的优势学科,努力改善自己的弱势学科,适当安排课外实践活动。

2.学习计划要跟老师的教学计划密切配合,注意安排好必要的预习和巩固时间,要兼顾到每周末和每单元的总结复习。

3.制订学习计划时,要合理分配好各学科的学习时间,可以围绕学校的日课表,逐周列表安排。注意保证重点,留有余地。

4.学习计划制订之后,要坚决执行,并定期自查执行情况,及时作出必要的调整。

()预习

1.预习要根据老师提示的预习要求。做到:

(1)初步了解新教材的基本内容,梳理教材的重点、难点。

(2)关注前后章节的联系,针对自己的预习疑点,复习有关知识,为学习新知识扫除障碍。

(3)“不动笔墨不读书”,要做好预习笔记。批注自己的发现心得,提出自己的疑难和困惑。

2.预习可按“六字法”进行:

(1)看。仔细看书,边看、边勾划、边批注,可自定统一符号,如重点加“”, 难点加“△”,疑点加“?”等。

(2)想。合上课本想一想课文要点,要运用哪些旧知识,这些知识有否模糊或遗忘。

(3)查。温习有关旧知识,利用工具书或参考资料,解诀自己能够解决的疑点,有关旧知识和参考材料可写在预习笔记的相关处。

(4)思。预习成败的关键是思考。在预习过程中,要学会思考,学会发现问题。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能够提出高质量的问题。

(5)定。确定听课的重点,以便有目的地听课。

(6)验。预习以后可以做一些有关的基本练习题,及时验证。

二、上课

.预备铃响后,要有秩序地进入教室,脱帽、解下围巾,备好资料、用具,静侯老师上课。

2.上课铃响,老师进教室后,班长要喊“起立”, 全班同学动作要整齐立正向老师致敬,问“老师好”,待老师还礼“同学们好”后,班长喊“坐下”, 全班一齐坐下(动作要轻,尽量不要弄出响声)

3.迟到的同学要在前门门口喊“报告”,待老师允许后方可进教室,老师询问原因时要如实说明情况,老师允许后再坐到自己的座位上。

4.上课姿势要端正,不得东倒西歪,不得随便换位,不准随意说话、做小动作、吃东西,不能阅读、书写与本堂无关的作业、书籍。交作业给老师检查时要双手递接。

5.上课是学习的中心环节,上课在学习总时间中占时最多,上好课是搞好学习的关键。“学而不思则用,思而不学则殆”思考贯穿整个课堂学习。

(1)听。听课必须开动脑筋、积极思考。要做到专心听讲,适当笔记;脉络清楚,掌握要领;当堂理解,及时记忆。争取当堂课任务当堂课完成。要带着预习时没能解决的问题听课,不仅听结论,更要听老师的讲解、分析过程,学习老师分析问题、研究问题的方法。

(2)记。要认真做好课堂笔记,记下课本上没有的、老师反复强调的内容、自己的点滴体会以及尚未弄懂的问题,不要照抄板书。切不可因笔记而影响听课。课上要善于抓住讲课的间隙及时记忆,加深印象,减少遗忘。

(3)说。课堂答问要用普通话,声音响亮。要专心听别人答问,及时举手提出修正补充意见。不懂的问题要勇于发问。课堂要踊跃发言,注意别人对问题的理解角度和心得体会;课堂作业要认真及时完成。

6.上体育课时学生要穿运动衣、运动鞋,口袋内不能带刀子、瓶子等坚硬东西;上课铃响,体育委员要及时整好队带到老师指定地点;上课时要听从口令,服从指挥,注意安全,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活动。

7.自习课时要在自己的座位上安静地做作业或预习、复习,不下位、不换位,不出声音,不离开教室。

8.下课铃响后,不得收拾书包、讲话、乱动,待老师宣布“下课”时,班长喊“起立”,全班起立,待老师走出教室后,学生方可离位或有秩序地走出教室;如遇有客人听课时,就近的同学要主动地搬座位,待客人全部离开后学生方能离位走动。

9.学会“合作”。

1)学会小组分工:根据每个人的特长不同进行不同的分工。善于组织活动的学生为组长;善于记录的学生为记录员;善于表达的学生为中心发言人。为了让每一名学生都得到锻炼,定期轮换主发言人,每人都有发言的机会,在主发言人表达之后,如有遗漏,中心发言人可以补充。

2)学会倾听   

在小组讨论过程中,要求1人先说,其他人必须认真听并且不能打断别人的发言,要能听出别人发言的重点,对别人的发言做出判断,有自己的补充或独到见解。长此以往,学生养成专心听的习惯,培养相互尊重的品质。

3)学会讨论   

合作学习中,学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再通过共同讨论、相互启发,从而达到合作的目的。为了提高讨论的质量,教师要教给学生讨论的方法:各组由一人汇报自学或独立思考的内容,其它成员必须认真听,并且有自己的补充和见解。最后,还应将各自遇到的问题提供给全组成员讨论,对达成共识和未能解决的问题分别归纳整理,准备发言。

4)学会表达   

在合作学习中,学生的友好交流和自我表达都离不开语言的表述,为了达到训练目标,首先教师要提供讨论的时间和空间,使学生敢说、会说,培养学生善于倾听、思考、判断、选择和补充别人意见的好习惯。其次要求小组成员人人都说,而且要能大胆完整地说,要鼓励礼貌用语。如对某一问题有不同看法时,起来补充或纠正时可以这样说:“我对第X小组XXX同学的意见有补充或有不同看法。”

5)学会评价

合作学习活动中评价不只是教师对学生做出的简单的评价,其中包括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学生对教师的评价等。教学中可以通过教师的范评引导学生互评,如让学生倾听他人发言后,用手势表示对或错,用准确流畅的语言评价,以增强评价的能力勇气、提高评价的水平。

三、课后巩固

()复习

1.课后复习逐日进行,认真做好四件事:

(1)尝试回忆。把课堂上所学的知识静心回忆一遍,弄清课上学了些什么,会了、懂了、记了多少,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

(2)细读课本。在回忆的基础上,将课文全面过目,逐字逐句细读,不能只看结论或粗体字,而不看分析推导过程,重点、难点、疑点部分要多看多想,必要和可能时可看一些相关课外书籍,查阅有关参考资料。

(3)整理笔记。抓住新知识的中心问题,对照课本和听课笔记,把新知识与旧知识联系起来,进行分析比较,通过整理笔记使知识条理化和系统化。整理的笔记要妥善保存,作为复习资料。

(4)及时记忆。对一些重要而又需要记住的基础知识和基本事实,一定要加以记忆。记忆工作应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复习时尤其要在听课初步识记的基础上进行熟记。

2.在各级各类考试前要做好相应的系统复习工作。要回归课本,强化基础复习;要结合笔记,强化重点复习;要翻阅已做过的试卷和作业,尤其是曾经做错的题目,巩固强化薄弱点。

()作业

做作业时要按照书法课堂要求,字体不仅要写得正确(规范汉字),而且要写得清楚(笔画分明)、匀称(部位均衡)、整齐(大小相称),熟练(纯熟、速度快)、美观(笔力刚劲、结构严密、字形秀丽)

1.先复习后作业。作业、练习前要拿出5-10分钟复习巩固有关内容:强化知识记忆,熟悉例题解答,总结规律方法。

2.要认真审题,先仔细分析题目的各种条件和要求之间的关系,然后综合分析,形成解题思路。未形成完整的思路不动手解题。

3.做作业要坚持“三要”、“四不要”。

1)三要:一要熟练,讲究解题技巧,提高解题速度;二要检查,做完作业要进行自我检查,养成认真、细致、准确的习惯;三要规范,作业要格式一致,字迹工整,眉目清楚。

2)四不要:不要拖拉作业;不要漏题漏答;不要抄袭别人的作业和照书做作业;不要先看答案再答题。

4.要努力提高自己的解题能力,解题时要注意一题多解和一题多变;解题后要比较分类,研究解题规律,解错要及时认真订正;在完成规定的作业以后,有条件的要围绕所学内容选做些课外题,以求见多识广,熟能生巧。

5.要正确对待作业评价。作业发回来后,认真阅读体会老师的批语,及时订正作业中的错误,找出原因,避免重犯。

6.经常不交作业或抄袭作业者,计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分。

7.多看各种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勤动笔,做好各类读书笔记,积累知识,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四、实验室使用规范

1.实验室内必须保持整洁、安静、有序。学生进实验室按编组入座,要认真听取教师的实验指导,未经许可不准乱动仪器或其他设施。

2.实验前,应先检查仪器是否齐全完好,如有问题立即报告老师,注意安全。

3.实验时,要听从老师指导,按照实验步骤正确操作、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按时完成实验报告。

4.实验时,要特别注意安全。有毒、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的物品务必按规定用量取用,严格遵守操作规范,防止发生意外。

5.实验完毕,要认真检查煤气、自来水、电源是否关掉;拔掉电源插头,拆除电源与仪器的连接线,整理好所有实验仪器。

6.实验中,废纸、火柴棒、残余试液等要放到废物箱和废液缸内,需回收的物质要放到指定的容器中。

7.如有仪器损坏,要据实填写报告单。故意损坏设备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规定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校纪处分。

8.实验室内,不准大声喧哗,吃零食、随地乱扔纸屑、杂物等,如有此类现象者,应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校纪处理。

五、计算机房使用规范

1.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2.进入机房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并在规定的位置上对号入坐。

3.保持机房卫生,不得携带零食或餐食进入机房。不随便乱扔纸屑、瓜壳果皮等杂物。如有此类现象者,应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分。

4.遵守上机纪律,听清和服从老师要求,不随意走动影响他人,以免妨碍他人操作计算机。

5.爱护机房财产,不能随意破坏。不准随意携带U盘或光盘进入机房,违者一律没收。不能删改计算机系统文件等配置,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理。

6.在机房上网时,必须接受老师的指导和监督。严禁私自下载软件安装,严禁登录不健康网站,严禁利用计算机玩游戏(教学范围内的除外)。对屡教不改者进行公开通报批评直至校纪处分。

六、诚信考试规范

1.不涉及试题内容,对字迹不清、或试卷分发差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2.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违反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扣除该科所得分50%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不交给监考教师的。

2)在考场内影响考场秩序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的。

4.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该科成绩以零分记外,分别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2)夹带资料的。

3)接传答案的。

4)交换答卷的。

5)抄袭他人答案的。

6)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的。

7)在评卷中被认为雷同的。

8)无故不参加两科考试的。

9)有其它舞弊行为的。

5.考生无故缺考,给予记过处分。

 

张店三中学生安全规范

 

一、增强和提高“六大安全”意识和能力

1.人身安全:交友谨慎,分清是非。严禁与校外不良少年结交,提高警惕,自我保护。增强防范,远离伤害。自尊自爱,自觉履行学生“以学为主”的义务。

2.生活安全:学习掌握基本的自护技能,严防“触电、烫伤、煤气中毒、火灾、溺水”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严禁学生把与学习无关的贵重物品和数额较多的钱款带到学校,一旦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3.出行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乱穿马路,不骑车带人,“一看,二慢,三通过”。同学间不得相互借用自行车,否则,一切后果由出借者自负,与学校无关。根据交通法规,学校不提倡未满14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学校概不负责。学校严禁学生骑电动车和摩托车上学。

4.食品安全:养成科学健康生活的好习惯。不吃路边摊点的不洁食物、不吃不利于健康的“垃圾食品”,杜绝把零食当饭吃、把饮料当水喝。

5.活动安全: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或自行外出活动时,要自觉遵守活动场所的相关规定,不到无安全保障的地域活动,不做危险动作。

6.网络安全: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有关要求,践行网络道德,自觉遵守相关网络法规,正确辨别和运动社会网络信息资源,养成绿色上网、文明上网的好习惯。

二、校内安全准则

1.学生在放学后要关好门窗并上好锁。

2.学生上下楼梯要按学校要求行走,要有秩序,讲文明,不能拥挤,严格按照靠右行的原则,对故意制造拥挤的学生,按有关规定严加处理。

3.严禁学生私自组织或个人外出春游。下河(池塘)洗澡等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记过以上的纪律处分,如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4.学生上学或放学不准追车,更不能爬车,不乘有隐患的车辆,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进,如发生不安全事故,一律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5.严禁学生在教学楼中心通道处停放车辆,违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如违反学生守则、违纪违法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7.学生不准在校园内攀爬树木、爬越栏杆、爬窗户、翻越同墙、爬攀楼顶等,在无老师的管护下不准翻、爬、吊,严禁在篮球架上翻、爬、吊、坐,不听劝告者,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8.课间休息期间,严禁学生在校园内追逐打闹,更不能有意拥挤,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9.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0.严禁学生将刀、枪、棒等危险品带进校园,一经发现,除没收器械外,要给予记过以上的纪律处分,如造成不安全事故,要追究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遣送公安机关处理。

11.严禁在校内非体育活动场地踢足()球,违者,没收足()球,并给予警告一次处分,若损坏财产的,给予5倍以上的罚款,并没收其足(篮)球,且记过处分一次。

12.体育课必须在指导老师的管护下进行,在无管护下学生自己从事体育活动产生的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3.学生因违反纪律,而产生的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学生车辆统一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地点。违反者,给予批评以上的处分。校外骑车或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不安全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校外活动安全要求

1.外出活动增强“安全第一”的意识,一切行动听指挥。

2.注意“乘车安全”:不在车厢内喧哗、大闹、攀爬座位、把头、手伸出窗口等。

3.注意“活动安全”:在活动场所“不争先恐后、不追逐打闹,不擅自离开集体,不去参加未经学校允许的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在活动中带不洁食品和危险用品”。

4.学生外出活动要以小队为单位,不随便离开集体,既“自我约束”也“自我保护”。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避免遗失。

四、寒暑假以及节假日安全要求

重点增强和掌握“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意外、防溺水、防火、防中暑”的“七防”安全教育意识和基本技能。“安全第一,自护为先,远离伤害。”

要增强法制观念,坚决做到“不玩赌博游戏、不看黄色书刊、不做违规、违纪、违法事情、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有邪教倾向的活动、不进入营业性网吧、酒吧和歌舞厅、不得没有征得父母同意就在外住宿、不喝酒抽烟”。

张店三中课外社团(选修课)活动管理规范

 

为了培养学生特长,开发学生潜能,学校成立社团组织、开设选修课.学生根据爱好及相关素质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选送。

各学生社团(选修课程)要注意人员的稳定,非毕业或学校同意不得有人员流失,各小组之间搞好协作,同一学生原则上不间跨两个小组,不得从某一小组学习一段时间后再转到其他小组。

社团活动时间:每周二至周五下午课外活动时间。

选修课时间:学校统一安排。

特殊集训可利用双休日或寒暑假进行集中培训。

具体要求:

1.学期初,各组()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阶段性活动计划,报学校审批。

2.学生要积极申报社团活动和选修课程,初一、初二时段,每学期每人至少申报一项内容。

3.严格遵守活动时间,教师、学生要保证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或溜堂。有事不能活动须先请假,由辅导教师提前安排好学生。

4.辅导教师要向学生强调注意爱护公共财物,注意学生的安全。相关事宜将执行学校财物、安全制度规定。

5.要积极参加区级以上的竞赛,做到“有赛必参,有奖必争”,使学生在竞争中得到锻炼。

6.学期末,各组()辅导教师要写出活动总结,并组织全校性的观摩,展示活动成果。

 

张店三中校园活动及表彰奖励条例

 

一、校园活动

为引导每位同学的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向特长、专长化方向发展,促进学生在艺术、科技、体育等各个方面的兴趣养成,我校将在每学年组织学科竞赛、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文艺汇演、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多样的校园活动,为每一位同学搭建展现特长、展示自我的平台。学校组建了涵盖各个学科的近20个社团,每位同学都会在学习之余找到培养兴趣、学有所长的机会和平台。学校鼓励每一位同学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与社团,提倡大家与兴趣相伴、与知识携手,和其他同学一起汇聚力量为班级争光,为集体添彩。

二、表彰奖励

1.学校每月根据学生会与德育处、团委对各班级的检查考核,评选优秀班集体、纪律优秀班级、卫生优秀班级等荣誉集体,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并颁发流动红旗给予表彰。

2.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中,通过评委会与裁判组的公平裁定,对所有优秀集体或个人给予评奖,并择优在学校范围内给予通报表扬。

3.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根据每位学生的优异表现,各班及学校将评选学习标兵、三好学生、十佳中学生、十大艺体明星、优秀班干部、学习进步标兵等荣誉称号。

4.学生获奖的基本条件:思想品德考核优良;学习成绩优秀;尊敬老师,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行为习惯良好;无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

 

张店区第三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社会新人,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坚持教育为先,把违纪处分作为教育的手段。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销处分。

第二章  处分种类和运用

第三条 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条 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

1.通报批评;

2.警告或严重警告;

3.记过或记大过;

4.留校察看;

5.劝其转学。

第五条 各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填好有关表格、签名,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或由德育处直接给予处分。处分决定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  学生处分须经学校德育处、团委、教学处开会讨论通过,并报校长批复。

第三章  违纪行为与处分

第七条  凡所犯错误给集体或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以罚款。

第八条  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1.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

2.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3.主动赔偿损失者;

4.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 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者;

2.认错态度不好者;

3.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

4.屡教不改,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

5.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

6.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7.嫁祸于他人者;

8.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

1.每学期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达十次者;

2.每学期旷课累计六节或连续旷课四节者(迟到三次计一次旷课);

3.无故不参加学校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者;

4.穿奇装异服,配戴过于夸张装饰物,男生留长发、留怪发、剃光头、染头发,女生戴耳环、戒指者;

5.损坏公物(含学校公共设施,花木草坪等)价值10元以下者;

6.在校园内乱涂乱画、翻窗越墙爬树者;

7.在校园内乱倒垃圾、乱扔杂物、随处泼水者;

8.在校内不按规定穿校服、佩戴校牌者。

9.不服从食堂人员及值日班级值日管理,扰乱就餐秩序者;

10.从校外带零食进入校园或从超市把零食带入教学区域者;

11.集队集合、排队就餐时疯跑、不排队或插队者。

12.辱骂他人造成极坏影响者。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

1.在受通报批评之后,又犯适用于第十条错误者;

2.考试有作弊行为者;

3.与人发生争执动手打人,但未造成伤害者;

4.不服从学校管理,顶撞老师及管理人员者;

5.抽烟、喝酒、赌博初犯者;

6.谈情说爱,经教育仍不终止者;

7.损坏公物造成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损失者;

8.盗窃他人财物者;

9.带手机进入校园等其他违反学校规定行为;

10.语言暴力(包括网络)造成恶劣影响者;

11.学期累计无故旷课三天(18节)以上六天(36节)以下者,予以警告处分;学期累计旷课六天以上者,予以严重警告处分。(迟到三次计一次旷课)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家长将子女带回家教育1-3天。

1.在受警告之后,又犯适用于第十一条错误者;

2.考试作弊行为较重影响正常的考场秩序者;

3.勾结校外人员寻衅滋事或在校外打架闹事,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顶撞老师及其他学校管理人员,经教育无悔改之意者;

5.盗窃、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一次者;

6.有意破坏公物(含学校公共设施,花木草坪等)价值在二十元以上者;

7.翻围墙、擅自离校者;

8.带手机进入校园造成恶劣影响者;

9.擅自无故旷课学期累计10天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留校察看处分。家长将子女带回家教育4-6天。留校察看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时间从宣布之日算起。留校察看期满应由个人写出书面总结,家长写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校根据其表现做出延期、撤销或劝其转学的决定。

1.在受记过处分后,又犯适用于第十二条错误者;

2.未带凶器校内打架斗殴,未造成严重伤害者;

3.未带凶器聚众打架(三人以上)斗殴造成轻微伤害者;

4.盗窃骗取、抢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两次者;

5.策动或协迫他人参加非法团伙者;

6.在校外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任何条款,并受公安部门处罚者;

7.一学期内累计旷课20节或连续旷课两天者;

8.无故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者;

9.策动他人夜间外出看通宵电影、娱乐场所或干其他事情在同学中造成极坏影响者。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劝其转学。

1.在受留校察看处分之后,继续犯有适用第十、十一、十二、十三条错误者;

2.打架斗殴引起严重后果者;

3.参与非法团伙违反法律者;

4.参与盗窃、敲诈、骗取、勒索他人财物三次者;

5.辱骂、殴打本校教师及其他职工者;

6.策划、纠集校外人员殴打本校同学、教职工,造成严重影响者;

7.学期累计旷课10天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期累计14天及以上的,约谈其监护人,劝其退学。

8.校内携带、藏匿管制刀具、铁棍及其它凶器者;

9.使用刀具与铁棍打架斗殴者。

第四章  处分权限与程序

第十五条  通报批评、警告或严重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在一个月后,留校察看在三个月后,根据表现可考虑予以撤销处分。综合素质评价都进行相应处分。受处分的学生(不包括自动退学)对自己的错误有较深刻的认识,并能以实际行动改正,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年级主任签署意见,报政教处,经校长批准后,准予撤销处分。

第十六条 凡给予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记入学生档案。撤销处分后,将其处分的决定存入学校档案,不记入毕业生登记表。凡受处分的学生当年度不得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其他积极分子。在初中毕业政审材料中,将如实填写学生在初中阶段何时受何种处分及何时撤销处分的情况。学生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至初四毕业未能撤销者,暂缓发放毕业证书。

第五章     

第十七条  学生因违法、违纪、违规受到纪律处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八条  本条例从分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九条  本条例由德育处负责解释。   

 

中学生个人电子产品(如手机)的使用规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21号)精神,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山东省下发《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电子产品使用管理,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

为更好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特制定《张店三中学生个人电子产品(如手机)的使用规定》。

一、校内

1.未经允许,学生一律不得将个人电子终端(如手机、平板电脑、具有通话功能的腕表等)带入校内,一经发现,将根据学校规定进行查处。

学生违反该规定的,该设备当即由学校收取统一管理,并要求家长来学校领取。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出现的质量损坏或遗失,班主任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该学生写明情况备案在学生处,并由班级记录纳入学生个人综合素质的考核。

凡违反一次以上(含两次)者,本学期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凡违反两次以上(含两次)者,初中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在学校组织的检查、各级考核人员或值日领导巡视中发现学生违反该规定的统一纳入班级考核,每人每次5分。

2.因学校活动需要部分学生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施等设备时,需由班主任上报学生处,经学生处批准备案后,方可将相应设备带入学校。

到校后,将设备交给班主任进行保存,使用时再从班主任处领出,用完立即交班主任保存。活动结束后,将设备妥善带回家。

3.若出现其他允许“学生在校内携带手机”的特殊情况,班主任上报学校,一生一案,学校公示,学生处备案备查。

二、在家

1.手机保管的要求

学生若有单独使用的手机等电子设备,上学期间由家长代为管理或放置于“家中公共监管区”。

由监护人指导学生使用。

2.建立的“班级授课群”“导师指导群”“分层指导群”的使用说明

1)上述各种“学习交流群”,返校后在部分时段、部分学生中仍然持续使用。

2)“何时使用,如何使用”遵循“谁调度使用,谁告知”原则,由调度的学科教师下发“使用须知”,告知相关家长与学生。

相关通知下发在“班级家校群”或“一对一下发给家长和学生个人”,请家长关注,不要遗漏。

3)不见调度教师的“使用须知”或相关通知,家长可以拒绝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设施。

4)现阶段建议使用时段如下:

周五晚7:00-周日晚600之间;或节假日。

补充说明:关于“班级家校群”

1.建立的“班级家校群”将固定长期使用。请家长注意群内班主任或学科教师的“反馈”,认真阅读老师们推送的教育文章。

2.班级会定期召开“班级家校群”内的“视频连线家长会”,请家长按时参与。

本规定由学校制定,级部自律检查,德育处、团委组织督查。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级部、班主任履职情况的考核。

 

张店区第三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1.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请假制度,做到无事、无病不请假,原则上每人每学期的请假不得超过三次。

2.不能到校的请假程序:审核“请假条”和“请假电话”。

1)本人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限、姓名及所在班级),必须有监护人签字,书写不详细的请假条不予批假。请假条存档备查。

2)必须由监护人打电话与班主任确认请假事由。

3.在校期间因病、因事离校请假程序:审核“出门条”,请假学生凭完善手续的请假条出校门。

1)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必须确认请假事由的“真实性”,方可在“出门条”上签字。每张请假条一人(不许一条多人)

2)门卫验证有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出门条”方可准许离校。

3)请假学生必须在请假时限内返校。 

4)请假学生须自己请假,不得找人代替自己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4.不能参与校内活动的请假程序:

 如身体原因,临时不能参加诸如体育外堂、大课间锻炼等统一活动,必须由学生书面请假,假条由班主任签字后,学生提交任课教师存档备查。不得出现待请假情况。

如出现长期或连续请假,不能参加诸如体育外堂、大课间锻炼等统一活动,学生书面请假必须由监护人签字,班主任确认属实后,科任教师准假存档备查。

5.如学生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按照《张店区第三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6.关于旷课:

1)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参与学校教学活动,视为“旷课”。

2)学生迟到或早退三次为旷课一节;

学期累计无故旷课三天(18节)以上六天(36节)以下者,予以警告处分;学期累计旷课六天以上者,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擅自无故旷课学期累计10天者,予以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学期累计旷课10天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期累计14天及以上的,约谈其监护人,劝其退学。

 

                

张店三中学校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一切财产均属国有固定资产,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损坏公物必须赔偿。

1.赔偿可分现金、实物两种,也可限期负责装修好。除按实赔偿外,并处以一定量的罚款。

2.赔偿原则上应在三天内一次交清,逾期不交者应从重处理。外来人员损坏公物,应当天交清赔偿款,当天交清有困难的,应以适当的物品作抵押(或由本校师生担保)待处理结束时赎回有关物品。由本校师生损坏者均由本校师生负责赔偿。

3.以实物抵偿或负责修理的,原则上在三天内办好,不得拖延。

4.谁损坏公物由谁赔偿。若无人承担,教室内、各班级负责的责任区(包干区)由班级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处罚。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重赔偿处罚:

1)故意破坏或唆使他人者;

2)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3)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6.公物如属自然损坏或因公损坏,无须赔偿,但应及时回报,由学校派人修理。

7.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视情节和认识态度给予教育批评和适当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校规的处分。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人要给予纪律处分。如班级公物损坏找不到责任人,班级要赔偿损失。并记录到班级考核当中。对于维护校园环境成绩突出的学生和能及时帮助学校查找到损坏公物责任人的同学,学校将优先评选“自主管理明星”等各类先进。

 

张店三中学生“十要十不要”

     一、要使用“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不要说流话,骂人,或对人说不客气的话。

    二、要讲团结,助人为乐,讲关心爱护,尊重他人。不要拉帮结伙议论别人的短处。不要携带凶器、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影响他人生活和学习。

    三、拾到物品要归还原主或交公,什么时候也不拿他人或国家的东西。不要贪小便宜,乱拿乱揣,更不能强行占有别人的财物。

    四、要自觉爱惜教学设施,见有损坏者,勇敢制止和劝说。不要踢门,摔窗,不要用刀和涂改液乱刻乱画,损坏国家财产。

    五、要爱护生活环境,垃圾倒进箱,污水倒入沟。不要乱扔废弃物,乱倒垃圾水。

    六、要养成按时进餐,少吃零食.不乱花钱的好习惯。不要在校园内吃带果皮,有包装的食品。

  七、要提高个人总体素质,养成文雅风度。不要在墙壁、地面、树干、栏杆等处乱写乱画。

  八、要提高环保意识,自觉保护生态平衡。不要攀摘花草树木,追逐杀害益虫、鸟兽。

    九、要经常洗澡、洗手,服装整洁大方有中学生形象。不要敞胸露怀,穿奇装异服,佩戴首饰,穿拖鞋上学。

    十、要遵纪守法,时刻注意培养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争取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不要吸烟喝酒、赌博、弃学、围观打闹起哄,不到青少年学生不宜去的场所。

 

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节选)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 

各地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积极有效预防

(一)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二)组织开展家长培训。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三)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四)定期开展排查。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四、依法依规处置

(一)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二)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三)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各级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张店三中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

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此预防及处理制度。 

一、加强预防,防患于未然。

(一)加强校园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教室)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三)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监控摄像头,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德育处和安全管理中心。 

(五)督促要求监控室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六)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七)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八)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九)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二、及时处理,教育惩戒。  

(一)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德育处和安全管理中心应严格调查规范处理。

(二)情节轻微的初次欺凌事件,根据《张店三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反复发生的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从重纪律处分。

(三)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四)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根据法律规定,由相应部门依法上报,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教育。

 

张店三中班级管理量化考核方案

总则

为全面落实班主任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班主任(副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向精细化、精致化、精品化过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班级管理量化考核方案。

1.本方案是班主任(副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实绩的考评方案,是评选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副班主任)的重要依据。

2.本方案对班级各项工作的考核均采用积分制,对各班的考核分数每月一结,学期末总评。

3.量化成绩与“班级管理团队奖励津贴”发放挂钩。

 

《月考评细则》(满分90分)

一、班主任示范作用(含副班):(10分)

要求见附1:《张店三中班主任工作常规》

记录项:

(一)班会(3分)根据学校要求按时召开常规班会和主题班会(含安全班会等),并按时上交班会活动记录。未经学校允许不召开者,一次扣1分;每少一次记录扣0.2分。班会被挪用,挪用班级按0.5/次扣减。

主题班会每学期不少于4次,有关教师参加的班教导会每月不少于1次,学生家长会每学期不少于2次。

(二)班主任会议(2分)按时参加学校或级部班主任例会,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三)工作态度(5分)

1.学校工作拖延,不完成者,一次扣2分。

2.各种材料上交要及时,不交每次扣1分,迟交每次扣0.2

3.按照《张店三中班主任工作常规》履行职责,执行不力,每次扣0.2分。班级若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者班主任(副班主任)有严重违反师德的言行,该项得分为0,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班级阻碍、干扰团委、学生会或其他学校正常工作每次扣0.5分。

二、班集体建设(45分)

(一)班级管理:(10分)

1.升旗仪式(5分)

常规表现(3分):升旗仪式能够按照“队伍整齐、安静有序、声音洪亮”三个标准去做,每一项不合格每次扣0.2分。每周检查得分,取平均分为学期总分。

特色展示(2分):各班按照学校要求承担升旗任务,特色展示等,能够完成的该项得2分。

2.班干部榜样(5分)

班内各种相关工作的学生会议(班长例会、卫生委员会议、纪律委员会议等)按时到位,迟到一次扣0.1分,未到扣0.2分。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检查不公正,责任心不强,经查实每次给所在班级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二)班风建设、学风建设(25)

1.班级风貌(10分)

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学习习惯、行为习惯良好,有具体有效的措施,学生熟知有关守则、规范,能够与各学科教师及时沟通、协调,整个班级氛围积极向上,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得到家长、学生、任课老师认可。每学期由相关平行班的任课教师对班风建设进行民主评议计入该项得分。

2.班级文化布置(5分):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班级文化布置,班级公告栏按统一要求张贴,教室内外展板装饰美观大方,不定期更换,并能保持整洁。班级建立读书角,有一定数量的图书,有明确的借阅制度,利用率高。对不布置的一次扣1分,不及时更换的一次扣0.5分。

 3.考风考纪(5分):学生考试遵守诚信守则,无作弊现象,形成良好的考风。考试作弊被记录者按1/人次扣减。

4.自习管理(5分)

学生有任务规划,安静自习,不交头接耳,不下位。违反规定按照0.1/人次扣减

(三)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10分)

履行《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班主任岗位职责,重视安全教育,及时、公正地处理好班内突发事件,及时开展安全教育,对因管理不当、教育不到班内出现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15分。

 三、组织纪律    (25)

(一)大型集体活动(5分):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包括校内、校外)集合快、活动效率高,一切行动听指挥,组织严密、纪律严明。 

由活动组织者、学生会检查员按照《检查细则》检查打分。

(二)平时常规纪律表现(10分):按照《张店三中纪律要求及检查细则》

说明:

一般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按0.5-2/人次扣减。

重点督查项目由级部、学校通报,违纪学生所在班级按照按2/人次、5/人次扣减该项总分。

若学生出现性质严重的违纪,损害学校声誉,若属班级无作为、未干预,则班级该项得分为零分。

1.文明礼仪:见到师长,停步问好。

不说污言秽语,文明解决同学之间的矛盾。

2.考勤:无迟到、早退现象。

3.校服着装:学生校内一律穿校服。

4.按时静校:放学15分钟之内,学生必须快速、安静离开校园。

5.课间纪律:学生在公共区域不得大声喧哗,举止文明、不追逐打闹。

6.禁止带饮料、零食等入校:班级无乱带、乱买、乱吃零食现象,无带饮料入校现象。

 7.自行车管理。学生推行入校,校内无骑车现象,下车落锁,各班自行车按指定位置排放整齐,无乱放和故意破坏现象,自行车区内保持干净。

8.学生禁止带手机入校。

(三)眼保健操(3分)、课间操(5分):

眼操:每日上下午第二节课后,按时做眼操,做到室内安静,不乱走动、打闹,保证做操人数齐全,做操姿式端正,穴位准确。不抢节拍、动作准确到位。

由学生会、值周小组及相关人员根据平时检查计分。

课间操:集合做到快、静、齐,动作正确到位、整齐,效果好。对无故不参加课间操的每人次扣1分,集合拖拉、人员不全、队列不整齐、大声喧哗等的班级每次扣0.5分。每天检查,每周反馈,学期取平均分。

【每周按检查分计入,学期取每周平均分计入成绩】

(四)课前一支歌(2分):

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午唱,对无故不组织午唱的班级的每次扣1分,大声喧哗、纪律乱等的班级每次扣0.5分。每天检查,每周反馈,学期取平均分。

四、卫生管理  10

   (一)室内卫生(3)

  室内无杂物,桌凳整齐有序,地面洁净,墙壁无灰尘、无刻划、污迹,门窗玻璃、饮水机、灯具等干净无破损,后黑板美化无涂抹,前黑板及时擦净无乱涂乱画现象。卫生用具摆放整齐,讲桌整洁。

 考核:依据平时检查分数记入。

  (二)楼内卫生(2分)

  地面清扫、拖擦洁净、墙壁无灰尘、污迹、无乱刻乱划、涂抹、无脚印、球印等。墙裙栏杆、底座及时清擦。卫生间用具摆放整齐,及时清刷拖擦,墙壁门窗、玻璃、水池、镜子洁净,保持水管无堵塞。如出现问题及时与后勤人员联系处理。

考核:依据平时卫生检查分数记入。

(三)环境卫生(3分)

各班卫生区按时清扫,无杂物垃圾,无死角,随时注意保洁。厕所及时接班清扫,保持干净,卫生用具摆放整齐。考核:依据平时卫生检查分数记入。

(四)个人卫生  2分)

 学生注意个人卫生,手脸干净不化妆,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留长发(男生)或怪发型,保持校服干净。

  考核:依据平时个人卫生检查分数记入。

 

 

《学期考评细则》(满分190分)

计分方法为:以下四项内容之和

一、学期月考评平均分(90分)

二、公务管理(10分)

(一)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爱护本班公共财物,确保完好无损,期中、期末由后勤服务中心对各班进行专项检查得分。

(二)各班级要保管好本班的课桌椅、书包橱、电教器材(如触摸一体机、投影仪、空调等),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张店三中校产校具考核办法》按价赔偿,并视情况每件每次扣0.51分,丢失的每件每次扣3分。

(三)各班级要养成安全规范使用公物的良好习惯。如随手关灯、关饮水机、一体机、门窗及时关门上锁等。每发现违反一次扣0.2分。此项由值班人员进行检查记录。【检查分-记录分=本班该项得分】

三、班级建设(30分)

(一)特色班级建设(8分)

各班设计班名,制定班风、班训,并上墙,全班学生熟知,并内化成自觉行为,班级布置体现各班特色,学期末进行特色班级评选,由学校考评小组得分计入该项成绩。一档8分,二档7.5分,三档7分。

(二)校园广播(2分)

班主任根据学校要求积极组织学生投稿,宣传班学校、班级中涌现的好人好事、特色活动等。

(三)家长培训(20分)

1.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召开家长会。如班级自主召开家长会或开展家长活动必须上报级部,经同意后方可召开。不上报自行组织的每次扣2分;不按时召开者一次扣1分;不按照要求上传家长会材料的每次扣0.5分。

2.班主任能及时做好与家长沟通工作,通过家访、家长快报、班级QQ群、电话等方式与家长联系,规范使用QQ群,学校通过调查、班主任自主推荐等方式掌握使用情况,不按照要求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3.班主任能够适时通过班级QQ群或班级博客等方式向家长推送有关教育子女方法的文章或故事,每学期不少于4篇。每少一篇扣0.5分。

四、学生素质(30分)

(一)学校活动(10分)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活动或比赛,活动如按学校等次,一等奖10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8分;活动如按级部名次,级部第一名计10分,其他按名次依次降0.5计分,以活动次数的平均分计入最后考评。

(二)参加社团、课外活动(5分)

每个班级学生参与率不得少于百分之四十(初三、初四毕业班除外)。低于百分之四十按照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无故不参加社团、课外活动,每人次扣0.2分。

(三)学生获奖(10分)

班级学生参加各种比赛、竞赛获奖(教育部门组织比赛、有证书证明)或在报刊上发表作品均按区级1/人次,市级2/人次,省级及以上3/人次,校级投稿按编辑统计0.5/篇累计计算总分,团体比赛获奖,区级0.5/人次,市级1/人次,省级及以上2/人次。具体情况另行考虑。

注:凡属连续选拔比赛按最高奖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四)好人好事(3分)

   凡在校内外做好事,受到表彰者,并具有一定影响如:表扬信、感谢信、电台广播等,每人次加1-2/人次。

(五)班级主动承办学校组织的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按2/次加分,几个班级合办的按均分计入。(2分)

五、学生考试成绩(30分)

(一)期中考试算平均分,期末考试算平均分和高分率。

(二)平均分、高分率各为15分,记分标准:

班级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个班

13.84

9.17

 

 

 

 

 

 

 

 

 

 

3个班

15

11.5

8

 

 

 

 

 

 

 

 

 

4个班

15

12.67

10.33

8

 

 

 

 

 

 

 

 

5个班

15

13.25

11.5

9.75

8

 

 

 

 

 

 

 

6个班

15

13.5

12

11

9.5

8

 

 

 

 

 

 

7个班

15

13.8

12.7

11.5

10.3

9.2

8

 

 

 

 

 

8个班

15

14

13

12

11

10

9

8

 

 

 

 

9个班

15

14

13

12

11

10

9

8

8

 

 

 

 

 

 

 

 

 

 

 

 

 

 

 

 

10个班

15

14.2

13.4

12.7

11.9

11.1

10.3

9.6

8.8

8

 

 

11个班

15

14.3

13.6

12.9

12.2

11.5

10.8

10.1

9.4

8.7

8

 

12个班

15

14.4

13.7

13.1

12.5

11.8

11.2

10.5

9.9

9.3

8.6

8

 

 

 

【优秀班级、优秀班主任推荐说明】

   (一)期末常规管理考核末五位或班级管理中出现重大漏洞,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具备先进班集体(先进班主任)评选资格。

(二)期末先进评选时,以级部为单位进行评选,普通班与实验班按照比例分别评选。设奖比例为一、二、三等奖为30%40%30%。 初四级部单独列出,按照以上比例设优秀班级。

实验班为两个班评比按照实验三个班分差评比,超出三个班分差按照一等奖和三等奖评比。

(三)未尽事宜或在班级管理考核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及细则中涉及不到的问题,由德育处提请学校,由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