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第三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3MB28657889/2023-527148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张店区第三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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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第三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的财务工作,根据《会计法》和《中小学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内部管理和业务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要按要求设立财务机构,设立会计、出纳工作岗位,配备相应的财务工作人员。

二、财务人员必须取得由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任职资格证书。凡未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要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做到持证上岗。

三、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职业道德,加强继续教育等各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思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学校财务人员要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学校的一切财务工作,并依法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五、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时,要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会计移交清册》,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六、财务人员的任免或更换要经过学校的聘任或解聘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公布。

会计岗位工作职责

一、在校长的领导下,按照《会计法》和国家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会计岗位规定的各项职责,主管本单位的会计业务,并在业务上接受财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二、参与学科有关财务工作的决策,积极为学校领导提供在关财务信息,认真编制单位的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计划,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效益。

三、按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帐簿和会计科目,并按时登记帐簿,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

四、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学校银行帐户管理,合理使用货币资金,规范各项收支行为,对单位的业务往来进行核算和监督。

五、根据帐簿记录,按时编写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定期编制季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报告要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表种齐全,并按时上报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六、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对财务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并及时改正。

七、遵守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各项制度,秉公办事,敢于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对单位不符合规定的各项业务往来,有权拒绝受理。

八、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定期整理并妥善保管各种会计凭证、帐簿、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按有关规定按期办理会计档案移交。

九、配合出纳人员完成上级及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出纳员岗位职责

一、在校长的领导下,配合会计做好单位的财务工作。

二、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单位使用现金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中直接支付。

三、严格支票管理,控制签发空白支票,不签发空头支票,并设有签发登记记录,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签发的各种票据要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按规定办理支票作废、挂失等手续。

四、按照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对原始收付凭证进行认真的复核后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过单位领导和会计主管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现”、“付现”戳记。

五、由开户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支取现金。

六、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内容齐全,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符合记帐要求,并结算余额。

七、现金日记帐要日清月结,现金的帐面余额要与实际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对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

八、不得用转帐凭证套取现金,个人一律不准借用现金,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经允许一律不准另开设银行帐户。

九、要确保现金和各种票据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各种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