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考试制度
索引号: 11370303MB28657889/2023-527159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考试制度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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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二中考试制度

开考前,班主任负责教室卫生和桌椅摆放。按照规定提前排好考场桌椅,打扫干净教室卫生,桌洞向前,相邻座位至少间隔50公分。

(一)教师监考要求。

1、监考老师按监考表上的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第一场考试提前15分钟,以后每场考试提前10分钟,不得迟到。

2、领取试卷后,立即组织考生进入考场,清点考生人数,如有考生缺考及时与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取得联系。

3、监考教师应要求考生将携带的书籍、资料统一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桌上只留书写笔、三角板、直尺、橡皮等物品。

4、开考铃响后方可让学生动笔答题。

5、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应严守监考纪律,做到七不准:不准在监考期间使用手机,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纸、不准谈笑、不准抄题、答题,不准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6、监考老师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监考教师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的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

7、若发现学生违规、考试作弊,应立即没收其作弊工具,并做好相关记录;若学生考试时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监考老师应及时制止、做好相关记录并通知班主任。

8、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提醒考生。

9、收卷: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教师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然后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收齐,待试卷全部收齐并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出教室。

(二)学生考试规范。

认真审题、仔细答题,独立完成试卷。如有印刷等问题举手提问。交卷后,经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