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张店区湖田小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03MB28657889/2023-527349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张店区湖田小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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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根据《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淄博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面对的是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后勤保障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的因素,引发的以下安全事故:

(1)造成1人以上(含)死亡的;

(2)造成3人以上重伤的;

(3)发生火灾、爆炸、踩踏或校车事故,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其他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一、基本原则

预案不是事件后的应急反应,而是事前的主动防范;不是放在领导办公桌上的空头文件,而应该藏于每个师生头脑之中;不是空洞的理论性文件,而是实际的、可操作的自救自护的技能。

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有利于预防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师生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安全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报警,自助自救,最大可能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组织体系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校长

副组长:行政副校长 业务副校长 工会主席

  员:全体校干、各组长、班主任

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机构(安全管理办公室),安办主任由分管副校长分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1.可设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各界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2.加强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的监管。

三、现.指挥系统

1.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经常性事故预防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

2.根据应急预案,做好相应准备,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事故处理及时有效。

4.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分管责任人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第一线亲临指挥。

5.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实行二级值班制度,即中层以上干部值班、教职工值班。必要时有关责任人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第一线亲临指挥。

四、事故报告程序与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故蔓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根据需求及时拨打110或119、120等报警、救援电话,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学校、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涉及物品及化学品名称和数量、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学校、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等。

2.重大事故应在事发后1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事发后25分钟内要书面报告初步核实的概况,事发后2小时内必须书面详细报告事件的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和舆情等情况。

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疏导交通以及恢复教学,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配合当地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作好标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1.事故发生后,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并立即启动本校应急救援预案。

2.事故发生后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灾情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启动上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3.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学校应当服从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根据各自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关措施。

4.事故发生后,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单位)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5.校车及火灾等事故。由市教育局安办负责协助公安、交通、安监、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组织处理,相关科室予以配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事故地点,协助有关部门快速进行人员抢救和事故处理。有爆炸隐患的场所,应立即疏散师生,防止二次伤害,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6.校园踩踏、暴力、欺凌等事故。由市教育局安办、基教科协助公安、卫计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处理,相关科室予以配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事故地点,控制好局面。配合有关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7.流行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体卫艺科、市教育服务中心协助卫计、疾控、食药监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处理,相关科室予以配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事故地点,配合有关部门对患者进行隔离,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8.天然气、暖气管道、实验化学药品等引发的事故。由市教育服务中心负责协助安监、公安、食药监、卫计等有关部门组织处理,相关科室予以支持配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查明爆炸物品、剧毒品的种类和数量。协助有关部门快速检测中毒原因,为师生中毒救治和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9.校外研学、旅行、实习实训等集体活动引发的事故。由政策法规科、体卫艺科、安办负责协助交通、公安、安监、卫计等有关部门组织处理,相关科室予以支持配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10.校舍及雷电、地震灾害等有关设施安全事故。由计财科、安办协助建设、气象、地震、卫计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处理,相关科室予以支持配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其它原因引发的事故由领导小组指定单位和部门负责组织处理。

11.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有关学校和个人应当积极提供和配合。

六、安全工作其他事项

1.校长、副校长的住宅电话、手机要公布在值班簿上,要保持二十四小时畅通。校长、副校长要有中层以上干部和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的联系电话,保证联络。假期要保证传达室电话畅通。

2.领导小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出差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人或临时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3.对因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受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