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张店区重庆路小学2022年招生简章
索引号: 11370303MB28657889/2022-527218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16 发布机构: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张店区重庆路小学2022年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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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重庆路小学2022年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着力落实全国及省市教育大会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教育成果,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实施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条件及程序

(一)招生原则

我区根据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住宅、生源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张店户籍学生在各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划片入学范围(见张店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各公办学校按照张店户籍、参照房产、相对就近、尊重历史、统筹兼顾、划片入学的原则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招生对象

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591日至2016831日出生的具有张店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流程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7199:0072417:00

2.网上预报名方式:

    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或电脑登录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下载及使用方法、报名流程见附件),以学生父母一方(若拟使用其中一方监护人所具备的房产等相关条件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登录、填报,以便于关联、核验)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资料注册并登录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审核:

    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将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受相关部门数据影响信息核验未成功的学生请于2022723日—724日到相应学校(平台提示的学校)现场报名。区内户口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淄博市外小学完成五年级(或六三制小学完成六年级)学业需升入初中的外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表或学籍资料。区外户口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或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截至2022831日满半年的有效居住佐证材料、夫妻双方至少一方的张店区由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记录或张店区个体营业执照(或公司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淄博市外小学完成五年级(或六三制小学完成六年级)学业需升入初中的外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表或学籍资料。

    平台所有报名信息由审核学校逐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点击审核通过并在备注中做好标注;对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点击驳回并在备注中注明原因,驳回后家长可以继续修改,由审核学校落实相关情况后予以再次审核。平台上未报名的由审核学校落实后添加至平台并在备注中在备注语后边加注“#”。

家长可于81日—2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4.报到:

    符合入学条件的入学学生请于822日—823日登录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查看录取情况(建议做好截图),根据平台提示时间到学校报到。

(四)区内户籍学生延缓入学办理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于723日—24日到相应片区小学领取《张店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办理。

三、2022年招生片区调整情况

 【重庆路小学片区】

颐丰花园、橡树湾、凤凰国际、万科翡翠书院、曦园、富丽万达、天乙花苑、小张新村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招生以2022年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片方案为准。

2.张店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店户口)的学生以房产地址为准划片入学,划片入学的房产须为住宅并交房,未交付使用的房产或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含商业公寓)不作为划片入学的房产条件。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产界定将继续沿用以往政策。

3.父母均为张店户口,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以学生父母户口、住址为准;父母离异的,子女户口与抚养权人不在一起的,以抚养权人户口、住址为准;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据材料,随其他法定抚养权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4.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在张店区确无自己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满5年以上(以2022831日为界)并与其长期同住,学生可按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划片入学。仅有张店户口但无张店房产或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不满5年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5.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学生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所占房产比例大于等于总房产比例的51%的,可以此房产为准划片入学;房产证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个所有人名字为准审核入学条件;若学生及父母名下确无其它住房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6.因城建工程由政府统一安排迁居的,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货币化补偿)的张店户籍的住户子女入学可按照拆迁前房址划片入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材料、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待还迁房交付使用后,还迁户子女义务教育段新入学将按照该还迁房位置进行划片。

7.户口为张店区户口,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交房的业户,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学习的,需由开发商提前与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对接,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多孩家庭有同校就读需求的,将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为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选择学校就读提供便利。

9.严格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义务教育入学教育优待政策;持有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高层次人才证书、淄博企业家服务卡及淄博城市合伙人及其在淄代表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等子女、符合张店区突出贡献优秀企业家或招商引资条件及其他享受义务教育段入学优惠政策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0.原户籍在张店区,后划转到经开区、先创区的相关区域的住户子女2022年仍按照张店区户籍划片入学,从2023年秋季招生时将按照外区县户籍对待。

11.对提供假户口、假房产材料或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等弄虚作假及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学生,取消正常划片入学资格,区内户口学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区外户口学生不予安排。学生入学后查出弄虚作假行为的,区外户口学生须转回户口所在地就读,区内户口学生按转学调剂处理。各小学、初中学校每年对学生户口簿、房产证审核一次,符合学校片区招生条件的方可享受片区入学的相关政策,若房产变更不在学校学区范围的,按转学调剂处理。

12.严禁义务教育阶段通过笔试、面试、考查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进一步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区教育和体育局设立咨询、投诉电话:215065028699802150126

五、招生咨询电话

重庆路小学:0533-272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