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淄博市张店区城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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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57889/2024-549505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8-0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2024年淄博市张店区城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张店区2024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引,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着力落实全国及省市教育教学大会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实施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基本要求
(一)成立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组长:耿丽
组员:王红 房媛媛 刘震 陈克磊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有序。
1.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招生以当年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片方案为准,其他任何渠道的划片招生信息均不能作为张店区义务教育段划片入学的依据。
2.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片方案向社会公开,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要求,所有适龄儿童都要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其父母或监护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4.对提供假户口、假房产材料或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如实上传相关资料照片等弄虚作假及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学生,取消正常划片入学资格,区外户口学生不予安排,区内户口学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学生入学后查出弄虚作假行为的,区外户口学生须转回户口所在地就读,区内户口学生按转学调剂处理。
5.招生期间,区教育和体育局设立咨询、投诉电话:2150650、2869980、2150126,学校咨询电话为2270482、2270539。
三、招生计划
学校计划招收4个教学班。
四、招生原则和招生程序
片内学生招生原则和程序
(一)招生对象
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张店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6日9:00起至7月30日17:00止,共5天时间。
2.现场审核时间: 2024年8月5日至8月7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网上报名信息缺少或有误的学生及网上未报名成功的学生可于7月29日—30日到学校直接进行现场审核)
(三)审核
1.平台所有报名信息由学校逐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点击审核通过并在备注中做好标注;对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点击驳回并在备注中注明原因,驳回后家长可以继续修改,由学校落实相关情况后予以再次审核。家长可于8月5日—6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2. 调剂原则: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根据预报名人数、学校招生规模科学分析各学校生源状况,若学校预报名人数大大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调剂安排部分学生,调剂安排顺序首先调剂无房产证、交房入住证明时间晚者;其次房产证签发日期晚者。逾期报名的,当学区内学校班额已满时,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入学。
3.符合入学条件的入学学生请于8月22日—8月24日登录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查看录取情况(建议做好截图),根据平台提示时间到学校报到。
区外户口学生入学原则和程序
(一)报名条件
本区外户籍人员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出生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适龄儿童),需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我区合法务工。
(二)预报名及现场审核所交材料
户口簿、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有房产证明即可视为符合条件)或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截至2024年8月31日满半年的有效居住佐证材料(如公证的租房协议等)、夫妻双方至少一方的张店区由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记录或张店区个体营业执照(或公司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6日-7月30日。
2.现场审核时间:受相关部门数据影响信息核验未成功的学生请于2022年7月29日—7月30日到学校现场报名。
3.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将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平台所有报名信息由学校逐一审核,对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点击驳回并在备注中注明原因,驳回后家长可以继续修改,由学校落实相关情况后予以再次审核。家长可于8月5日—6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4.符合入学条件的入学学生请于8月22日—8月24日登录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查看录取情况(建议做好截图),根据平台提示时间到学校报到。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后待遇:被确认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后,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完成义务教育段学习后,按当年的张店区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是否在本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学校。
五、其他情况说明
1.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招生以2024年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片方案为准。
2.张店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店户口)的学生以房产地址为准划片入学,划片入学的房产须为住宅并交房,未交付使用的房产或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含商业公寓)不作为划片入学的房产条件。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产界定将继续沿用以往政策。
3.父母均为张店户口,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以学生父母户口、住址为准;父母离异的,子女户口与抚养权人不在一起的,以抚养权人户口、住址为准;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据材料,随其他法定抚养权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4.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在张店区确无自己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满5年以上(以2024年8月31日为界)并与其长期同住,学生可按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划片入学。仅有张店户口但无张店房产或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不满5年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5.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学生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所占房产比例大于等于总房产比例的51%的,可以此房产为准划片入学;房产证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个所有人名字为准审核入学条件;若学生及父母名下确无其它住房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6.因城建工程由政府统一安排迁居的,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货币化补偿)的张店户籍的住户子女入学可按照拆迁前房址划片入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材料、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待还迁房交付使用后,还迁户子女义务教育段新入学将按照该还迁房位置进行划片。(租房居住的,将根据周边学校的容纳情况予以安排,有空余学位的正常安排入学;周边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安排到其他能够容纳的学校。)
7.户口为张店区户口,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交房的的业户,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学习的,需由开发商提前与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对接,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多孩家庭有同校就读需求的,将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为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选择学校就读提供便利。
9.严格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义务教育入学教育优待政策;持有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高层次人才证书、淄博企业家服务卡及淄博城市合伙人及其在淄代表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等子女、符合张店区突出贡献优秀企业家或招商引资条件及其他享受义务教育段入学优惠政策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下发名单)。
10. 原户籍在张店区,后划转到经开区、先创区的相关区域2024年秋季招生时将继续按照外区县户籍对待(位于昌国路以北的原属张店区后划转到经开区的大产权住宅住户,若户籍为张店区或户籍已落在所购住房上的继续享受原划片政策)。
11. 进一步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六、招生工作流程和分工
1.学校门口扫码发号:耿新元
2.现场材料审核:刘震、盛灵芝、徐文业
3.证件审核与反馈:刘震、盛灵芝、徐文业
田滋:后勤服务(微机线路,桌椅)
七、招生咨询电话
0533-2270483
八、救济途径
1.直接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直接留言。
淄博市张店区城中小学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