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凯瑞小学关于教师评优推荐办法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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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57889/2022-540959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2-0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
关于推荐教师参加区级及以上级别
优秀评选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旨在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激活学校发展内驱力,推动学校全面提升,特制定该办法。
二、推优原则
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教职工中的优秀分子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2.在同等条件下,推荐评优向班主任倾斜。
3.待选名额在各相关教师层面产生。(如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等)
4.一个人两年内不推荐相同称号、相同级别的表彰评选。
三、推优领导机构
推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工、团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为当年度评选出的年度考核教师代表。
四、推优名额分配
推荐评优名额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所下达指标。
四、评优推荐办法
1.公开评选条件和名额,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确定推荐方式。或自主申报,或条件筛选,皆以工作实绩为前提,确定推选范围。
3.在规定时间内,经分管领导、部室主任依据文件要求及教师个人材料和其在学校内相关考核及评定成绩,综合审核后,向推优领导小组提出拟推荐名单。经专题讨论或表决通过后的拟推荐名单公示栏进行公示(或告知),公示时间与要求与上级评优文件要求一致。
备注: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下发的评选文件(包括评选书面通知或者电话通知)中已指定推荐人选或有明确评选程序的,遵从文件执行。
五、否决性条款
1.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背师德情况的教师,取消当学年推优资格。
2.当学年受到上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3.当学年中被认定为教学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者。
4.不尊重客观事实,给学校形象或教师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者。
5.一学年内无故旷课一节以上或旷工半天以上者。
6.因个人原因请假20个工作日以上者。
淄博市张店区凯瑞小学
2022.12